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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10 次 组织活动:7 次 签到天数: 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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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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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比较忙,听朋友说网上有个贴子,特意过来看下,没想到论坛又多了一位热心的同志,这么关心的论坛的事务,不过有几点我还是要在这里声明一下:
1、QQ群是兴趣爱好组织,与论坛的公开平台性质并不冲突,号称“法律专家”的朋友您在认识的基本点上就错了;
2、不管是QQ群还是论坛组织的活动都是大家自愿性质,除非是别有用心,否则都不会强制任何人去参与,“法律专家”您是不是平常就太爱纠结啊
3、仙山老师是非常优秀的版主,也是我非常尊敬的人,我们的情谊包括和论坛的情谊都是平常在户外,在一些具体事务中点滴积累起来的,如果论坛有需要改版或者更换版主,在合理推荐的基础上,为了论坛和户外的发展,我也非常乐意接受论坛的决定,就像漫步版主到现在大家不也很好的朋友么。
综上所述,“法律专家”网友,您的发言我仅能表示部分赞同,同时对你的用心表示十分怀疑,这所以现在发生很多的事,涉及和论坛管理层沟通的问题,也与部分怀有不可告人目的人有关,不过我相信日久见人心,坚持自己的原则,一切都会和谐而自然。
最后,群内没见一个叫“法律专家”的人,在论坛也是刚注册的,看你的发言好像对论坛也非常了解,如果你有勇气公开你的常用ID,相信你的语言更有说服力,这也是一个坦诚而负责的人所应有的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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