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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專署、慧子 - 

[市民投诉] 严重质疑来安消防队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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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5-24 17: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岗村人 发表于 2014-5-24 16:50
我忍不住想骂人,来安的消防队员你们平时在干什么?每月几千块钱的工资拿的就那么心安理得吗?对得起纳税人 ...

你看哪个义务兵工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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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5-24 20:11:1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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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5-24 21: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消防看后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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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5-25 06:32:0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队天天练篮球,你没见消防队车子呜啦一响,全防官兵跑到金邦等单位搞篮球友谊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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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5-25 07: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视频,只能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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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12: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等有钱了自己搞个消费车,找一帮不用上班的搞拉练。看看业余和专业的差距有多少!{: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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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14: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跟不上城市发展了,而且这个部门是很重要!!!
根据2008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发的新消防法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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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0 11: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按照你自己的标准去判断,在不还,总比没有好吧,待人慢慢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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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4 15:4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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