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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再别康桥 - 

[我要求助] 投诉台:无良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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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7 16: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7:}唉,事实上我也曾想以暴治乱的,可是多少还是懂点法律常识啊!不想让咱们角色反串,弄不好受害者变成施害者啦!各位朋友们能否畅所欲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帮咱出出主意啊!怎么才能实际上解决问题呢!{:soso_e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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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7 17: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元巷是老一中住宿楼,也没物业管理,社区能出面调解吗?即便有物业,现在物业只知拿业主的管理费,真正也没多大用处;社区在咱们来安好象为民办事的也不多吧!摊上这么个事,竟然不知如何办了!法制社会啊,让人汗颜哪!不会让老头老太拿起诉状诉至法院吧,无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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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7 17: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楼上的也有朋友知道此事的,有的车锁竟然还不是小区内的人安装的,想找主人都难啊!{:soso_e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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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9-10 14: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下手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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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9-11 18: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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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2 20: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soso_e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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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9-14 09: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城管,个能管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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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1 17: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看了一个贴了,似乎主管部门应该属于城建部门,让咱们拭目以待,是否能解决此事!{:soso_e183:}
按照今年开始实施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规定:
    擅自在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擅自在居住区公共区域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擅自在道路、居住区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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