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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来安县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来价费〔201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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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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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4 21: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县物价局、国土局《关于印发<来安县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来价费〔201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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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5-5 07:12:5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督执行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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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5-5 08:41:1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安徽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这个规定已经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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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7-5-5 08: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明威 发表于 2017-5-5 08:41
新的安徽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这个规定已经无效了

有效哦。这个就是最新的。这个收费标准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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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7-8-13 20:40:0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明威 发表于 2017-5-5 08:41
新的安徽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这个规定已经无效了

只要来安没有出台新的,就是以最近的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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