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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覆车之鉴##减大控量# 各行其道安全好 平平安安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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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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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3 09: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天三分钟,学法守交通!”,大家好,欢迎您收看本期来安交警在线。

“各行其道、各守其规”这是我们大家在参与交通出行中常需遵守的安全规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交通参与者在面对宽阔的道路时,把各行其道的要求抛在了脑后,我行我素,随心所欲。殊不知,随心所欲隐患大,各行其道平安多。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两起因机非不分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2020年10月12日上午6时20分许,在安徽滁州来安县新安镇来安大道,电动车驾驶员徐某某,在该口驾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并随意转向,与对向,同在机动车道上驾驶电动车的周某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两人轻微伤的结果。

据事故调查,该起事故中电动车驾驶员徐某某与周某某在机动车道行驶,并随意变道是酿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双方在该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2020年10月10日18时24分许,湛某某驾驶皖M牌照小型汽车沿来安县裕安西路由西向东,在裕安西路与迎宾大道路口绿灯直行时,与刘某在该机动车道上同向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受损。

据事故调查,湛某某驾驶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

刘某驾驶电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之规定,负事故次要责任。

我们常说“各行其道安全好 平平安安最重要!”,参与交通出行时,把遵守交通法规作为一种习惯,是保障安全的基本前提。创建文明城市,少不了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共同遵守交通法规,让我们的出行更加平安畅通有序。

这里是来安交警在线,让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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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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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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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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