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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三分钟,学法守交通!”,大家好,欢迎您收看本期来安交警在线。
来安交警又来和您分析事故了,我们都知道,参与交通出行,应道遵守交通法规,把文明出行作为自己的一种自觉,才是对平安的根本保障。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交通参与者在出行的过程中,把文明的意识弃之不顾,把安全的保障抛在了脑后,把马路当成了随心所欲的场所。殊不知,随性所欲危害大,引发事故真可怕。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两起在公路上随心所欲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2020年11月5日下午15时30分许,在安徽滁州来安县312省道张山段,刘某某驾驶一辆三轮车在行驶的过程中,突然变道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车道一辆牌照为苏A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伤,刘某某轻微伤的结果。
据事故调查,该起事故中三轮车驾驶员刘某某随意变道,将车辆驶入对向车道,是酿成事故的主要求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苏A牌照的小型轿车正常通行,在该起事故中无责任。
2020年11月10日14时30分许,在安徽滁州来安县新安镇来安大道与陈郢路交叉口,叶某某驾驶电动车闯红灯,并突然穿越马路,与正常行驶的皖M牌照白色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伤,叶某某轻微伤的结果。
据事故调查,该起事故中电动车驾驶员叶某某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是酿成事故的主要求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我们常说“交通安全很重要,交通规则要记牢。随性所欲危害大 引发事故真可怕。”参与交通出行时,把遵守交通法规作为一种习惯,是保障安全的基本前提。创建文明城市,少不了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共同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远离交通事故,让出行更加平安畅通有序。
这里是来安交警在线,让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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