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十八年乙丑科进士—常道 苗正斌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称为进士。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此称始见于《礼记·王制》。隋炀帝大业年间始置进士科目。唐亦设此科,凡应试者谓之举进士,中试者皆称进士。唐朝时以进士和明经两科最为主要,后来诗赋成为进士科的主要考试内容。元、明、清时,进士经殿试后,及第者皆赐出身,称进士。且分为三甲:一甲3人,赐进士及第;二、三甲,分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科举制度是明朝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它为寒门学子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1505年(弘治十八年),来安人常道登乙丑可殿试金榜第三甲第167名同进士出身。 清道光十年刊印《来安县志》有云:常道字文载,弘治乙丑进士。任昌邑知县,廉明有声,迁户部主事。畿辅岁欠,奉敕劝济,八府流民多所全活。历升莱州府知府,山东左参政,平莱芜剧寇总部。赴京奏行召商法,诏著为令,赐羊酒锦绮,拜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时潞州巨盗陈卿据青羊山为乱,道初讨贼无功,寻与河南巡抚潘埙会师围剿,夺其险,破之。又得山东副使牛銮、河南副使翟瓒、山西佥事陈大纲先后协剿,遂灭之。捷闻,遣兵科,给事中夏言檄复上平贼功,桂萼恶埙,格赏不行。道致士归,自号八石山人,家居萧然。抚按交章荐,终不出。卒,赐祭葬,崇祀乡贤祠。 常道,1476年出生,安徽来安人,字文载,号八石,于弘治乙丑年考中进士,被任命为昌邑知县,因其政绩显著而闻名。《莱州府志》记载,常道秉持廉洁谨慎,行事公正,不被私人利益所干扰。他升任户部主事,奉命救济八省流民,成功保全了众多生命。随后,他历任莱州知府和山东左参政,平定了莱芜地区的巨盗,朝廷赐予他金绮旌异,表彰其功绩。总部赴京奏请推行召商法,并著为令。朝廷赐予他羊酒锦绮,并越级任命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在此之前,青羊巨寇陈卿等人罪行深重,常道到任后调兵平定了他们,上疏十次才最终成功。然而,他最终因被谗言所中而辞职归乡。
常道为官清廉、公正,深受百姓爱戴。在任昌邑知县期间,他秉持清廉,不接受私人利益的干扰,展现出极高的道德操守。当奉命救济流民时,他展现出卓越的治理才能和人道关怀,成功保全了大量生命,展现了其深厚的民本思想。常道升任至户部主事,更是以他的智慧和勇气,解决了重大问题,获得了朝廷的赞誉。在处理莱芜巨盗的问题上,他表现出卓越的军事才能和治理能力,成功平定了叛乱,赢得了朝廷的赏赐和晋升。然而,他最终因被谗言所中而辞职归乡,这表明他在官场中也面临着复杂的政治环境和人际关系。
常道的一生,是为官清廉、公正、仁爱的一生。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儒家的道德观念,展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美德。他的故事不仅是一段个人的历史,更是一段关于道德、智慧和勇气的历史。他的事迹启示我们,无论在何种环境下,都应坚持自己的道德原则,为社会的公正与和谐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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