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4月11-12日。 二、作业地点:舜山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点(东经118°23′00″、北纬32°33′00″)或双塘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点(东经118°24′55″、北纬32°28′13″)。 三、作业装备:BL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期间,请作业区群众配合此项工作并做到以下要求: 1.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场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听到作业响声不必惊慌,应就近寻找安全地方隐蔽,以免弹片落地伤人; 2.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作业炮弹,应迅速保护现场,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烧、烤或敲击,请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或县气象局联系,以便妥善处置。联系电话:0550-5614263。 特此公告。 来安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