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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纸戒指 - 

论坛有奖举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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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9-10-13 19: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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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9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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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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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1 17: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论坛会员:

您们好!

为充分调动论坛会员参与管理论坛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提升论坛总体水平。在此开展有奖举报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上传非法广告(文章)或非法图片的;

2、恶意灌水的;

3、对别人直接进行人身攻击的。

二、奖励标准

举报被论坛管理层证实删除后,每月进行统计,评选出一名论坛巡查者,给与论坛荣誉勋章一枚,有效期一季度。

三、奖励办法

举报人可通过在“论坛事务”里发贴子、在群里直接举报(必需带着贴子地址)两种方式进行举报。对同一贴子多人举报的,只奖励最早举报人(以举报时间为准),已证实删除后又被举报的不再奖励。

此公告从即日起施行。





200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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