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楼主:烟雨朦朦 - 

论坛情结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7-17 12: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是个睿智之人,我非常喜欢,呵呵。

做事情非常到位,也许这就是书法带来的益处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7-17 16: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无处不在,论坛给你开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09-7-18 17: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可以说人能听得懂的话的气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分享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7-17 00: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坛情结
六月下旬的一天,无意中听到同学说起[来安论坛],便迫不及待地在网上搜索,刚打开论坛,“魅力来安.来者皆安”巨大的广告牌首先就映入了我的眼帘,昔日那尘土飞扬的公路已没有了踪迹,取而代之的是宽阔的水泥马路和高速公路,我想这正是代表了家乡向一个更高的层次前进吧! 看到论坛里那熟悉的乡情乡音跃然眼前,好像我又回到了家乡,那份亲切只有离开家乡的人才能从中体会,在惊喜交集之中我毫不犹豫就注册了“烟雨朦朦”。

在加入论坛之前,我对网络也仅仅是看看新闻,听听歌,偶尔读一些网络文章,碰到自己感兴趣的图片也会忍不住收藏,仅此而已。直到认识了[来安论坛]才有所改变,也让我与家乡论坛结下了不解之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在论坛里,我足足在里面泡了三、四个小时,深深地被里面丰富精彩的内容所吸引。现在我的生活变的更加充实,只要一有空就来论坛逛,每次来心情都很放松,很愉快,我喜欢这无拘无束的氛围,不知不觉中,逛论坛已成了一种习惯,习惯每天打开网址看看家乡的朋友们发了一些什么内容的贴子……渐渐地,逛论坛已被列入我的日程表,尽管我的日均回贴量不超过3个,但每个贴子我都会用心去回,因为我知道一个回贴就是对发贴人的一种鼓励(本人深有体会,呵呵!)。


我对论坛是一无所知的,对里面的许多文字按钮也不知如何运用,所以闹了不少的笑话。记得有一次发的贴子是多张图片,我不知怎么操作,就一个主题一张图片,结果版主重新编辑。好笑的是因为我不懂论坛版块规矩!没有根据内容发贴,又给版主代来了不少的麻烦,他们耐心地向我介绍并鼓励我,对于我发的贴子还加以评论也引发了我及大的兴趣,我注册十八天威望就达五百多点,这不是我所求,因为我也是来安人,因为我也是来安网络家园中一分子,我只是喜欢家乡论坛里那种和谐、健康、轻松的网络氛围。
祝来安论坛越办越好,来安论坛的明天更加辉煌!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5 08: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观看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