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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宝和二宝》此贴应移动至其他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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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10-28 12: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转移,谢谢指出,也希望大家发帖时候确定好自己的版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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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10-28 13: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刚才看了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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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10-28 17: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大宝和二宝》的贴子,

发贴人已主动要求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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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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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10: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刚浏览论坛,看到了下面的帖子,个人觉得不妥当!
家有宝宝这个版块,应该是宝宝展示平台,宝宝成长与喜悦分享的平台,发帖人阿发直到贝塔发此贴,欠妥~
希望版主,能将此贴做适当的处理!

http://www.laianbbs.com/bbs/read.php?tid=55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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