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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华的道歉信(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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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7 21: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干嘛的,钱拿到手了,说快活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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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09-11-7 21: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名人啊~要注意的假广告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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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11-7 22: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错就改就是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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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09-11-7 23: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雪山) 的帖子

他难道不懂吗,我看他就是个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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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11-7 23: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为了赚钱什么坑人的事情都能赶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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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09-11-8 01: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楼上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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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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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7 20: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开信



通过几天核实了一些情况,这些广告大约是在三至六年前的期间内做的。

由于我当时确实不知相关的规定,也未能精确核实有关文书和内容,以及我们的疏忽等原因,对此深表遗憾和歉意,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

我愿意在所有关心、爱护我的广大公众、媒体的监督下,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学习,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

同时,请有关电视台不要再播放这些违法广告了。

谢谢常宝华老师!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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