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来安腐败最新消息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1-3 10: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安徽、滁州、来安政界消息灵通人事透露:张传权案涉及的来安24名科局级领导近日将被一一双规和直接逮捕!!!不包括前些时候已经被逮捕的来安县建设局长俞乐华,现在的来安县一把手已经婉言奉劝贪污严重的其中的7名主动辞职,但是他们死猪不怕开水烫、不见棺材不落泪,仍然报着侥幸心理,牢牢继续霸占着买来的官位!奉劝那些贪官立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3 10: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lz仇官,鉴定完毕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1-3 12: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官相互何时了?
大难临头各自保!
劝君赶快去自首,
被动被抓不得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3 12: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奉劝那些贪官立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7 天

连续签到: 2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3 13: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的官位,不早日去自首,就怕官位变棺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9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3 15: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贪官之所以贪是因为他们都抱有一种侥幸心理,真正懂得急流勇退的就不叫贪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1-3 16: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愤怒的楼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3 22: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真?拭目以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3 23: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双规和直接逮捕是不是应该由法庭来管?文化大革命又开始了?
现在党的鸡尾什么都管,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用来清除异鸡?有这个可能吗?
谁管理和监督鸡尾?自己吗?百姓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4 11: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真的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