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金禾是我家 - 

白鹭泉门口闹丧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5 20: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虎父无犬子!若某某人的父亲不是某某人,他还敢那么嚣张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3-6 10: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这楼的你说的不对你知道吗
丁瑞他真的没有靠着他父亲什么,小的时候他非常老实,一直到他上初中人家欺负他他还手了以后才开始慢慢的变的有点疯狂了。
国内移民他不叫丁卫他叫丁瑞他也没有30多岁他属狗的今年28而且还没到他生日。
而且来安因为混的被打死的也没几个。
大兵也是去年因为羊蛋的事情才放回来。多少年没见过他自己动手打人了,这1次怎么就出这个事了。
认识大兵和死者十几年了认识丁瑞20年了。
现在他们1个死2个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心里挺不好受的。
他们在大多数人眼里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是他们也是为人子为人友的。大家嘴下留个情不说的那么难听了
好吗?谢谢大家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3-6 10: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 爽身粉


    楼上的说的有一点道理,大家不好对凶手的家人评点。没有那一个家长想让自己的孩子去犯法。一人犯法,一人承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3-6 14: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乱的像稻草,混世的个个都是宝。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7 天

连续签到: 2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3-18 20: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好象处理完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3-22 23: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1_273:}路过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6-27 16: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来安执法部门加大力度,严惩社会小混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6-28 00: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
野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6-28 14: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若不是今天再次看到这个被浮起的帖子,我都快要忘记了这件事。我不是陌视生命,我倒是希望大家忘记这件事,最好再也不要发生这样的事。
  死者故是离去了,那么他给生者带来了什么。如果他真的想到了这些,或者当事人都想到了这些,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6-29 09: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1_267:}{:1_267:}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