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温馨提示] 来安交警公告: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定

[复制链接]
匿名
分享到:
匿名  发表于 2010-10-21 15:47:02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现就城区机动车管理规定公告如下:

一、严禁车辆乱停乱放。货运车辆一律在停车场停放,小型客车在停车泊位依次停放,禁止逆向停车、禁止跨车位停车、禁止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

二、严禁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禁止通行时间内进行入城区;在限行时间内须办理通行证进入城区。

货运车辆禁行时间早6:30至8:30;上午10:30至12:30;下午13:30至15:00;晚17:00至18:30;

危化品运输车禁行时间:凌晨6:00至晚21:00;

三、客运车辆、出租车在城区道路要按站点规定停靠上下客,禁止漫游带客,随意调头,停车揽客;

四、电动车、自行车、行人各行其道,禁止乱穿行,走斜线,闯红灯;

五、马自达、电动三轮车严禁进入设限区域(残疾马自达可经寺巷向建阳中路出行);

六、在集中整治期间,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从重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乱停乱放车辆,将强制拖移;

特此公告

 



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11-27 06: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2-25 18: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文明驾驶行为要严格执法  罚款只是手段 说服教育才是根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2-25 18: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来安的交通是要好好整治了。特别是那些素质差的驾驶员。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