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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7 11: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椒县5网吧将公安局告上法庭


    日前,继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2网吧状告公安局之后,该市全椒县5网吧也步其后尘,将全椒县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2010年11月15日上午,老李与5网吧业主及当地网吧协会负责人一起,向全椒县人民法院递交了五份诉状及授权委托书、证据等相关材料。法院已受理。
    简单介绍一下来安县2网吧起诉公安局后发生的事情。来安县公安局自2网吧立案之日起,即停止了对网吧的乱检查。据当地网吧业主介绍,未立案前,派出所、刑警大队、巡防大队,到网吧检查一天三四次是家常便饭,警察进入网吧比进自家门还要理直气壮,甚至经常有警察颐指气使地指着业主的鼻子说:再有人敢不带身份证上网,我就封你的门!能把业主吓个半死。可立案后呢,这些平时到网吧作威作福已成习惯的警察连个影子也看不到了。到目前为止,来安警方没有对网吧进行过一次“检查”及罚款。这说明来安警方对于法律有最起码的敬畏。他们知道,行政行为并没有天然的合法性,在经法律最后裁决之前,如同犯罪嫌疑人在经法院判决之前一样,其合法性还是个未知数。停止对网吧的乱检查乱罚款,等待法律的裁决,这既是理性的选择,也符合当前国务院三令五申强调的依法行政、打造法制型、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是值得赞扬的。来安警方的这一作法,得到了广大网吧业主的认可。目前,来安警方正与2网吧业主进行积极的沟通,争取采用和解的方式解决这一争端。
    但反观全椒警方呢?却采取了与来安警方完全不同的作法。
    2010年11月16日,即5网吧业主向法院递交诉状的次日,全椒警方又向参与诉讼的某网吧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内容是对该网吧处以“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更有甚者,当晚上八时许,全椒警方新华派出所、网监大队一行六名警察,进入参与诉讼的某网吧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又是非法查验上网消费者身份证件这一套,把正在正常经营的网吧搞的乌烟瘴气。很多消费者见来了这么多警察,以为发生了什么大要案,纷纷结账离开。随即赶到现场的老李向这些“执法”的警察指出:你们这不是执法,是在违法。警察说:我们这是在依法检查!老李说:你们依的什么法?能不能说出具体的法条,背给我听听?警察说:我们全国的公安机关都在依法对网吧……老李打断警察的话说:全国都在做的事,不一定是合法的,也不是你们进行检查的依据。你们来企业检查,没有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有明确规定……请你背给我听听?警察张口结舌说:那你背给我听听……老李报以冷笑。这时,又有一个胖警察声色俱厉地要一个消费者出示身份证,消费者说没带,是用会员卡上网。胖警察马上说:不行!不带身份证怎么能上网!跟我到所里去!老李听了感觉甚为可笑,马上说:法律法规没规定消费者必须携带身份证上网,人家的会员卡是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的,这就已经符合条例的规定。你们有什么权力把人家带走,人家又没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网消费可不是什么违法行为。胖警察对老李说:我不认识你,你不要妨碍我们执法!老李笑了:我是公民可以不可以?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出批评是我的宪法权利你懂不懂?老李又说:你们这是报复性执法,你们以为你们这么整网吧就害怕了,不起诉你们了?可能吗?胖警察说:起诉是你们的权利,检查是我们的权力……老李说: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什么法律规定你们可以这样进入企业乱检查?又有一个警察用摄像机对准老李拍摄,此举引起在场的协会领导的制止,差点引发肢体冲突。此时,全椒县全体网吧业主都已经来到,现场一片混乱。警察们一看这样,就要撤离,但还想带那个没带身份证的消费者走,老李说:不要去!胖警察说:我这是口头传唤!老李说:公民没有违法行为,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口头传唤也是违法的。胖警察说:那我就强制传唤!老李说:你敢!你敢强制传唤你下传唤证啊,明天我马上起诉你!……
    六名警察悻悻离去,一场报复性执法闹剧就此结束。
    要知后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解。
转自:http://blog.sina.com.cn/laoliwei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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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1-17 12: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4_138:} 看看。。在来安是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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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7 12: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逮到这个老李脸刷。老李报以冷笑道《XXX行政程序规定》并没有规定你们可以打我的脸。如果你一定要打我的脸  ...
电台情歌。 发表于 2010-11-17 12:26



    这是论坛至尊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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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1-17 12: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论坛至尊的水平?
wangbaweiquan 发表于 2010-11-17 12:32



    自己封的,无关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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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7 17: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晚上八时许,老李等人进入来安论坛进行“宣传”。宣传内容又是智斗公安这一套,把正在正常运作的论坛搞的 ...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11-17 16:58



    {:1_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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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7 18: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全椒县委主要领导发话,文化局相关领导正在与5网吧业主谈判,问有什么要求.某业主要求:1\撤销处罚决定.2\返还罚款.3\将对业主进行拍照抽血手指纹的案底材料在公安网中撤除.文化局领导还建议即使诉讼也最好找全椒当地律师,不要找老李.遭到业主拒绝.有新情况随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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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1-17 18: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老李有句话说得对,会员卡均是用身份证办的,既然是身份证办的,那每次用会员卡都要出示身份证,岂不是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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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1-17 19: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的有点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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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11-17 19: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有理为什么不告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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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1-17 20: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了个去 还扯到水平上了
哪一条法律规定论坛至尊要有水平啊?如果你一定要我有水平 请出示你的水平证…、 ...
电台情歌。 发表于 2010-11-17 16:48



   的确没有法律规定至尊要有水平,但我穆然发现自己已经蜕变成为论坛的高级会员了,我感到无比的害怕与恐慌,感到从未有过的压力,我怕变成至尊、变成元老,因为我还不会英文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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