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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永阳天外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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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2: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来安,一些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得力,没有发挥应有效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及时受到查处,好人主义盛行,应该严厉惩处的没有严厉惩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有的单位,借口安定团结,协调稳定,班子团结,关系融洽,打着和谐社会,以人为本,教育为主,保护和挽救干部的旗号,回避矛盾,逃避现实,对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特别对领导干部带头违反制度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闻而未闻,重人情、轻法纪,重情面、轻规范,重潜规则、轻硬规定,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立法与执法,制度制定与制度执行,成了“两码事”,变成“两层皮”,照章(规章制度)办事不如照长(长官意志)办事,按规矩办事不如看领导眼色行事。在这种情况下,好好的制度被“扭曲”,制度的实效大打“折扣”,就不足为怪!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只要触犯了制度,都必须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越是领导干部违反制度,越是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坚决克服重制定,轻执行,重开会,轻检查,重讲话,轻落实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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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2-2 10: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治县先治吏,治吏先惩贪;庸医害人,庸官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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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12-3 21:5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很有道理,值得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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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2-4 09: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铁腕和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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