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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来安县人社局)关于36000元参保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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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1 10: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潜龙腾渊 于 2010-12-21 14:31 编辑

关于36000元参保相关政策规定

一、参保条件:

1、原国有企业、城镇大集体企业固定工、临时工;机关事业单位未参保的临时工。

2、1962年至“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后按国家政策规定“农转非”,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原城镇知识青年(含原全家下放的知识青年)。

3、原企业、单位职工,由于精简机构、关厂、并厂或缩减生产精减回乡,返城后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

二、办理程序上述人员补缴参加养老保险,均需提供本人当地非农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下放知青还需提供下放户籍迁移资料,精简人员需提供精简时有关资料,临时工需提供反映本人与当地企业、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它有关历史资料。

三、补缴费标准:每人36000元,另交纳退管服务费400元,合计36400元。

四、享受待遇:一次性补缴费后,从次月起每月领取养老金450元,今后其待遇随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同步调整(固定工根据工龄长短待遇分别为680/月、600/月、520/月)。

五、年龄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六、截止时间为20101231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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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2-21 10: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网名很好,爱买股票的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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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2-21 10: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人社局的公开透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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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12-21 12: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年龄有何要求?从啥时开始领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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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12-21 12: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34岁,请问怎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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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1 14:3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条,年龄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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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2-21 17: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作用越来越大,人社局的公告都贴到论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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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2-21 18: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是等于拿自己的钱。人社局真会忽悠人,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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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2-21 19: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年还是等于自己给自己发工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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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2-21 20: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想灌水都不行了,N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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