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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容颜为君老 - 

喜庆里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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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0-3 13: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只有一次,且如此脆弱,请珍惜你和别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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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0-3 15: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旦上了马路,就请诸君“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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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0-3 19: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有些驾驶员素质差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素质更差。我只想说:朋友,请珍惜生命,把你撞死了,赔的钱和老婆都是人家的,小孩也和别人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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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3 23: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车祸猛于虎!让我们每个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走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珍惜生命!善待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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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12 04: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104国道水口街道段太窄 太拥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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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0-14 08: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车祸猛于虎啊!!!大家都慢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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