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不想活又不敢死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10-27 17: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月滴酒未沾,可能从我真正记事起还没有过这么长久的戒酒周期。我最烦的就这一点落到我自己身上了,把喝酒当姨妈使唤,真孙子。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1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27 17: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1412602404604139600_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3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0-27 17: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哥们~!忍忍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7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0-27 18: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珍惜健康远离酒精~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04 天

连续签到: 18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27 18: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酒瘾也太大了吧!哈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27 19: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不至于不想活吧。呵呵。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4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0-27 19: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不是那么嗜酒的人额、、、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