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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一村支书受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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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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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05: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23日,全椒法院对当地一名村书记韦俊群受贿、行贿一案,依法作出公开宣判。被告人韦俊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七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七万元。
  被告人韦俊群原系全椒县六镇镇赵店村党总支书记,自2009年协助上级从事土地置换、新建安置房、村部办公楼等工程中,利用职务之便,索要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万元。咖啡厅、办公室,甚至马路边都成为韦俊群收受贿赂的地方。其中2010年9月份的一天下午,在全椒县某歌厅马路边,建筑商葛某送给了韦俊群1万元,韦如数收下。不仅如此,为了在该镇自来水厂承包和村民安置房中获取更大的利益,向时任该镇党委书记的施某(另案处理)行贿14万元。(张爱民、欧阳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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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1-24 06: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咖啡厅、办公室,甚至马路边都成为韦俊群收受贿赂的地方!这家伙也太贪婪、太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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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1-24 08: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来安就没有这样的人吗?我看无语{:soso_e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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