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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芬兰铁律:公车私用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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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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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3 10: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积劳成疾的芬兰前国家警察局局长马库·萨米森(Markku Salmisen)只差几个月就要因健康原因申请提前退休了,但没想到晚节不保,不得善终。  马库·萨米森家住凯拉瓦(Kerava),往南30多公里便是他的上班地点——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因为年事已高,从2005年开始,警察局的专车每天接送他上下班。但是没有想到,这居然成为萨米森退休前的一个职业污点。2008年芬兰检察官发现,这部政府公用车辆的司机每天记录的行程日志显示了接送萨米森的路程,但按照规定,萨米森没有使用专车接送上下班的权利。此事经媒体曝光后,萨米森最终黯然离开局长的职位。
这是近年来在芬兰发生的为数不多的几桩官员因“不正确使用政府车辆”而遭遇调查的案件之一。芬兰司法部部长级参赞尤哈·克拉宁(Juha Ker nen)告诉记者,这些案件屈指可数,顶多有2-3件,而2008年发生的这起案件,被芬兰人看做是舞弊以及不当行为。
  公车私用这一在许多其他国家成为普遍问题的现象,却在芬兰销声匿迹。严格的法律规范以及实时监控,成为反腐败的保障。近来,芬兰逐渐将政治腐败列入刑法处罚范围内,严厉打击此种犯罪。
  透明国际芬兰的主席艾克·劳克宁(Erkki Laukkanen)告诉本报记者:“从芬兰反腐败的历史来看,立法和司法是最为行之有效的反腐败手段。在此基础之上,才能持续增强公民的意识。在反腐败的努力中,政府应当扮演关键角色。同时,在芬兰,非正式的反腐败网络也十分必要。”
  公车私用搞臭警察局长
  萨米森案件的调查尽管已经过去了4年有余,但仍然让芬兰人记忆深刻。
  这一案子最初肇始于萨米森使用车辆的行程日志。在监察部门调阅政府车辆日志的时候发现,这辆配给萨米森的公车,很多时候来往于萨米森居住的凯拉瓦以及警局所在的赫尔辛基之间。据说,该车还送萨米森一家去他们的夏季度假别墅,有些时候他们还坐车去河边钓鱼。
  “在芬兰,即便是国家警察局长也不被允许将拨给他使用的政府车辆挪作私人用途,比如来往于家和办公室之间,而其他的公务员也同样没有这种权利,一旦挪用将受到处罚。”芬兰司法部总监马蒂·尤森(Matti Joutsen)告诉本报记者。
  也就是说,萨米森只有在执行公务的时候才能使用该车辆。
  萨米森不服。他辩称使用政府车辆来往于办公室之间,是为了人身安全,因为早在2003年他担任犯罪处罚署署长期间,曾受到一个犯罪组织的死亡威胁。
  尽管如此,媒体大肆渲染该案的严重性,认为萨米森违反了芬兰有关公务员使用政府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内政部的督促下,萨米森被迫接受正式的警方调查,总检察长办公室随后也应要求介入该案。
  由于该案涉及到几年以前的政府部门,两位前部长以及警局的一批官员和工作人员也因此接受了讯问。而到当年8月,萨米森原本将因为身体健康原因而提前退休,却因为此事横生枝节,最终草草结束自己的公务员生涯。
  尤森表示,除了有限的几位部长可以使用公车每天来往于家和办公室之外,没有任何官员有这样的权利,政府车辆只能被用于执行公务上面。
  公车纳入监控体系
  公车私用的现象在芬兰极少见,一方面因为芬兰的公车数量本来就不多,另一方面归因于严格的跟踪监控制度——这一点在萨米森案件中也得到了很好的印证。
  资料显示,除了总统之外,芬兰政府部门真正意义上的“专车”只有四辆:总理、外交部长、内政部长和国防部长各一辆,有固定司机接送。除此之外,有用作政府公务的“公车”若干,主要负责为18位内阁成员进行公务活动提供用车,内阁成员要用公车每天接送上下班还需符合其他条件。
  另外就是由政府或者企业购买给予高级别工作人员自己驾驶的车辆,没有司机,可以用作私人用途,但必须明确记录并支付费用。
  尤森表示,拿他自己所在的司法部举例,除了监狱管理部门有自己的专用车辆外,整个部门只有政府专车四辆,配有司机。而司法部长有权使用公车上下班,但其他时间这些车辆将被用于执行公务,供部门内其他高级别的官员使用,但严格控制使用公车的条件。
  他介绍说,一般而言,芬兰的公车分两种:一种是因为职务行为每天固定要用到车辆,比如警官需要定时巡视,另一种是某些专门部门的政府官员不定期因为一些具体的公务需要用车。
  在第一种情况下,这些车辆会安装监控系统,记录下行车路线,一旦记录的路线和公里数超出正常值太多,官员将会接受讯问,被要求解释发生该异常情况的原因。而在第二种情况下,公车司机将负责记录下每天的行程日志。
  据悉,芬兰以前曾经依赖一套公车监控系统,在每辆车上安装信号跟踪器,公务员用车需要事先向自己所在部门申请,上车后选择“公务出行”还是“私事”,如果公务用车行程有疑问,将会接受质询。不过,由于该系统没有监测出任何问题,最终被拆除。
  克拉宁表示,目前在公车上更多的是通过司机记录行程日志,每位司机会手写下日期、出车时间、用车人、路线以及公里数等,部门的上级领导会定期检查这些报告。
  在萨米森案件中,正是行程日志引起了有关调查员的注意,最终牵出了整桩案件。
  滴水不漏的法律系统
  从法律到规章制度的严格制定和执行,是芬兰防止公车私用的重要途径。
  尽管此前也鲜有公车私用的案件发生,但芬兰仍然在2001年通过了财政部颁发的有关公务员用车的指引条例。该指引规定了部长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用到政府公车,同时规定公务员必须向上级申请使用政府车辆,以及各个政府部门的司机有责任书面记录日志,并有向上级和其他财政开支监督专员汇报的义务。
  与此同时,芬兰国家审计署负责监督各部门及其办公室的用车状况,并在每年向议会汇报政府财政支出如何使用的报告中列出此项内容,指明是否有所浪费。
  而在部门内部,也有常规的内部检查制度。每个部门的部长和其他官员需要自行确定用车人员以及车辆用途等。
  比如,司法部曾经在2006年2月1日出台了《标准财务规定》,规定办公室负责人决定某一次职务行为的公车使用人,并要求司机独立记录日志并归档。
  而据尤森介绍,部分部长有权利使用专车接送上下班,是基于另一个独立的规定:关于内阁成员乘坐和基于安全保护的官方车辆使用的政府决定。
  另外,由于涉及到公共财政的管理,税务部门也在这一系统中积极参与,他们会严格监督公车如何使用,一旦出现一些可疑的公车私用情况,税务部门有权介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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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3 10: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车就是公家的车,党政机关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用车 。机关事业单位的汽车被私人使用。公车使用存在三个“三分之一”,即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
【解释】由公共财政负担的从事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的单位的汽车被用于非公务用途的情况。
【现象】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使用存在三个“三分之一”,即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
长期以来,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的现象时有发生,每到上下学时公车常常在校门口聚集,严重影响了道路畅通,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不仅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政机关和干部的自身形象,而且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给国家造成了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相关危害一、从干部成长角度说:公车私用滋生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在某些干部心中,车就是身份的象征,官做到什么位置就要配什么档次的车,还必须是专车专人用,没有车就出不了门,没有车就办不成事。
二、从经济角度来说:公车私用造成巨大浪费,攀比现象严重,一些单位不该买车的也买,不该换车的也换,导致配车不是为了工作方便,而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个人私欲。
三、从社会角度来说:公车私用诱导不良的价值取向,“古有学者,衣锦还乡”变成“今有事业,轿车还乡”。在某种程度上,公车私用变成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机关干部形象,甚至起到了反面教材作用。
防止措施一、用车要有一个制度。
二、用车要申请。
三、用车情况有监督。
四、完善违规用车惩戒制度。
误区公车与专车:公车是公家的车,党政机关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用车 ;[2]专车是机关单位或个人专用的车。[3]虽然公车与专车都是用公款购置,车型也基本一致,但公车是为公家在员工工作时使用的,专车是公家为教授、院士、官员、官员家属等购置或租用的专用车辆,方便其工作和生活。公车私用和专车私用属于不同性质,公车私用是不被社会和公众接受的,例如用警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开检察车去吃饭等;专车私用是被社会接受的,但部分车主也会恪守其义务,不私用私车,节省公款购置油费的部分。公车部分享有特权,但专车不享有;公车大部分配专用牌照,如警字头、使字头或军车牌照,专车一般都会配普通牌照,蓝底白字,但有些专车会在挡风玻璃前放置专用标识,注明使用单位等。由于部分公车与专车车辆形状相似、颜色相同,容易被社会混淆,导致误会和社会舆论的产生。
建议小学生建议公车挂红色牌照
这招能治住车轮上的腐败吗?还有别的招吗?
其实招数还有很多 小学生能想到,政府部门当然也能想到,就看是否能做到
最早提出“三公消费”概念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公车问题愈发严重,根本原因在于领导干部对公车腐败的影响认识不足,没有把公车问题提升到“特权腐败”的高度来看。
他认为,公车改革其实是一场价值理念革命,不仅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取消公车”是最终方向,不能动摇。
调查:公车为何难治理? 官员们不肯“革自己的命”
公车治理,你有哪些“良方”?昨天,河南商报联合河南一百度在网上发起调查,截至记者发稿时,共有1000多人参与。
33%的网友认为,公车治理一直成效不大,是因为公车改革者又是公车的受益者,公车治理难以真正实施。另有31.2%的网友认为,原因是用车的大多是领导,难以监管。
对于治理公车的“良方”,得票最多的两个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在学校、医院、娱乐场所门口‘随手拍’,把照片‘晒’到网上”和“领导带头绿色出行,把封存公车常态化”。
“公车挂红色牌照”?小学生都能想到,就看肯做不肯做
此前,北京一位六年级学生放学后看到学校门口非常堵,接送同学的车不少是公车,他就提出建议:让公车挂红色牌照,便于统一管理和公众监督,杜绝公车私用。
网友对此褒贬不一。有48.9%的网友支持该做法,认为此举能发动社会的监督力量;有17.2%的网友表示反对。
省人大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广胜受访时很赞同这一做法。他认为,挂红色牌照也好,挂其他特殊标志也好,只要能起到监督作用就是好办法,“公车监管关键要制度化”。而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田土城认为,此举治标不治本。如果要在督管方面找出口,不是一个“红牌”能解决的,需要从制度上进行整体设计,特别是加强执行力度和执法力度。困局
“公车就是专车”?
这样的官本位思想,早该改改了
包括公车在内的“三公消费”的概念,最早是由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提出来的。
昨天,竹立家对河南商报记者说,公车治理虽然从未停止,但“车轮上的腐败”却愈发严重,根本原因在于领导干部对公车腐败的影响认识不足,没有把它提升到“特权腐败”的高度来看,“领导们会觉得坐公车上下班无所谓,公车就是自己的专车”。
此外,他认为,目前国家和地方出台的相关管理条例,对公车管理普遍界定模糊,“公车谁能用,谁不能用,说得都很模糊。”
1994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其中规定: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
“这规定了副部级和副省级以下公务员不能配专车,但全国一直没有实施。看看现实中有多少低级别的官员享受着专车待遇。”竹立家说,现在各界的监督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公车腐败。
引申特权腐败是灭顶之灾
公车滥用,处罚还不够
这样的特权腐败,在国外可是“灭顶之灾”
同时,竹立家认为,公车治理之困的一个关键环节在于,使用公车的都是领导干部,但他们带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绿色出行做得不到位。
竹立家还考察过国外的公车管理。他说,在国外,一旦被发现滥用公车,将面临被开除的“灭顶之灾”,“因为他们认为,公车私用、滥用公款这样的特权腐败严重影响了执政党的形象,普遍会给予很重的惩罚”。
“但在我国,一般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发现滥用公车的,一般给个警告处分完事。”竹立家说。
而且,我国一直还没有一套能和国外看齐的规范的公车管理制度。
竹立家说,在韩国,公共部门用车的市场化程度很高。而在日本,为管理公务用车,市政委员会成立了公务用车办公室,下面有专门的管理委员会,“去哪里、干什么、多少人去、用什么车,都有对应的制度。需要用车,可以在网上或电话预约,如果暂时没车,可以通过办公室到市场上租”。
最终方向建议
公车改革多算算“政治账”
取消公车是最终方向
“要把公车治理作为改进作风的一部分,作为消除特权腐败的一部分。”竹立家认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是否真正下决心治理,关系公车治理的成败。
对于不少人提出的“公车改车补”的建议,他表示反对。竹立家说,公车改革的实质是一场价值理念革命,不仅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
“作为公仆,作为公务员,就不应该用公车上下班。”竹立家认为,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除国防、安全、外交、执法方面的用车和少量国家领导人用车外,一般性公共事务所用的公车,全部通过社会化和市场化来解决。“不能换一种形式,把公车合理化。”竹立家说,“取消公车”是最终方向,不能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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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3-23 11: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过五十年,就会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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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3-23 12:4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溪版就是溪版!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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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3 12: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去人生路 发表于 2013-3-23 12:47
哈哈,溪版就是溪版!顶一个!!

应该顶习近平主席的英明决策。此风不杀,会祸及其他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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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3 12: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去人生路 发表于 2013-3-23 12:47
哈哈,溪版就是溪版!顶一个!!

成也细节,败也细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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