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来安县城区派出所管辖区域的通告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8-22 14:3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来安县公安局 于 2019-8-22 14:34 编辑

                                             关于调整来安县城区派出所管辖区域的通告

          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本着权界清晰、责任明确和有利于提高治安管理及公安实战效能的原则,综合新安镇的意见,经来安县公安局研究决定,现将城南、城北、城郊派出所治安管辖区域划分通告如下:
    将原城郊派出所辖区并入城南派出所;新城南派出所下辖3个村和6个社区(岱山村、平洋村、黄坝村、建阳社区、新河社区、高郢社区、新城社区、红桥社区、七里社区)。
    办公地址为:来安县新安镇红丰路与312省道交汇处西北(县消防大队南侧50米)。
    将原城南派出所管辖的东门、青龙社区划分归城北派出所;新城北派出所下辖5个村和5个社区(十里村、双塘村、姜湖村、孙桥村、永兴村、北门社区、西门社区、永阳社区、东门社区、青龙社区)。
    办公地址为:来安县新安镇鼓楼西街43号(原老公安局)。
   新城南、城北派出所的户籍、接处警、案件等业务受理时间从2019年9月1日8时00分00秒开始。
  特此通告

                                                         来安县公安局
                   2019年8月22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9-8-22 16:19:5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口簿、身份证要换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8-22 17: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更换,不影响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8-22 17:20:1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没有城郊所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9-8-22 17:39:0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qfkdzm123 发表于 2019-8-22 17:20
是不是没有城郊所了

对的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8-23 01:16:1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8-23 01:16:2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03 天

连续签到: 27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9-8-23 08: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qfkdzm123 发表于 2019-8-22 17:20
是不是没有城郊所了

是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03 天

连续签到: 27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9-8-23 08: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确责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8-23 08:17:3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