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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公告] 撤销版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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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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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09: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坛版主“战地记者”从元月6日至今,未登录,未管理,未请假,从今天开始撤销版主身份,恢复普通会员级别,感谢他以前在论坛的辛勤管理,特此公告!
既然是版主就要起到版主作用,我们也会给予最优厚待遇和奖励,但是不参与管理的版主坚决撤销

         战地记者注册日期: 2010-7-1 上次访问: 2011-1-6 23:22 最后发表: 2011-1-6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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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26 09: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热情桑巴 于 2011-1-26 09:58 编辑

老大——刀下留人!!!{:soso_e189:}小战同志是开饭店的,年底可能工作忙,但是不请假肯定是不对的。老大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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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6 09: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大,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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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6 12: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欢迎他继续努力回到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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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6 12: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轻风


    希望战地记者整理好行装再上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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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26 12: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守原则可能会得罪人、但是我支持~
希望战地记者可以重整旗鼓~努力加油~
诶~咱也得努力才行~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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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26 15: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惋惜。。。

遵守论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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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6 18: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姐是神话,不敢在公共场所提及啊,只能背后小声议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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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6 18: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记啊!想帮你说情的,可是,管理员是讲原则的,你们不了解,我知道啊!对不住了,借用哥哥的一句话;“希望战地记者整理好行装再上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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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26 19: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原则,赏罚分明。我支持轻风的。。。但我也希望战地。在今后的日子里好好表现,争取再次回来领导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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