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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政协委员驾宝马车撞死老人后弃车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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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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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7 11: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9日晚,在南通开发区336省道神农中路路口,一辆宝马越野车将一名66岁的步行老太太当场撞死。昨天,有媒体报道,司机樊某是南通市通州区一家钢丝绳厂老板、通州区政协委员。因其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警方提请检察机关予以批捕,记者从南通警方证实了这一消息。□快报记者 陈泓江 综合
  肇事
  弃车逃逸,省道被堵3小时
  据了解,45岁的樊某是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人,当地一家钢丝绳厂老板、通州区政协委员、南通市钢丝绳协会副会长。4月9日下午近5点半,樊某驾驶一辆宝马越野车途经南通开发区336省道神农中路路口时,将步行的66岁陈老太太当场撞死。
  被撞身亡的陈老太太是南通开发区竹行镇洞子港村人,丈夫腿有残疾,家中主要靠她为道路绿化清理杂草的收入维持生活。有消息称,事发后,樊某下车看到陈老太太不行了,用手机拨打了110和120报警,并打电话给自己的几个朋友。但交巡警到场后,却发现樊某手机已关机。
  因樊某肇事后弃车逃跑,引起陈老太太家属和周围群众的不满,一度阻止民警处置事故现场。当晚,事发现场聚集了数百名群众,造成了336省道堵塞3个多小时。经南通市交巡警支队民警耐心疏导,事故现场才得到妥善处置。
  自首
  “害怕被对方打才逃离”
  4月10日清晨,樊某在朋友陪同下到南通市交巡警支队事故科投案。当日下午,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有消息称,面对民警追问为什么肇事后逃离现场,樊某反复称是“因为害怕对方家属打我”。樊某解释说,事发后,自己先是乘坐朋友高某的轿车去了通启大桥,后来到南通博物苑附近,晚上发现没电的手机掉了。于是,第二天凌晨4点多,他就到南通市交巡警支队门前准备投案。
  民警询问离开现场后为什么不到公安机关或其他机关投案一事,樊某称,当时只想赶紧把事故的赔偿事宜处理好,而且也委托朋友去处理了,他想等赔偿事宜处理好了再到交巡警部门讲清事故经过。此外,樊某坚称,事发前自己没吃晚饭,更没有喝酒。但这一说法,警方已无法查实。
  进展
  连夜赔偿,已被提请批捕
  昨天,记者从南通有关部门了解到,樊某在通州当地有一定知名度,所办企业是纳税大户。事发后,他委托朋友连夜与死者家属取得联系,尽最大的诚意给予赔偿,并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投案后,樊某多次恳请司法机关对他从轻处理。
  前日,南通市交巡警支队认定樊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提请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樊某批准逮捕。昨天,南通警方有关人士没有详细介绍此次交通肇事案的经过,表示樊某被批捕后再向记者通报。
  据了解,虽然樊某案发后有主动拨打110和120的行为,但未及时到案接受调查,致使部分证据灭失无法查实。依据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今年3月15日联合颁布的“苏高法(2011)135号”文件规定:“交通肇事行为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车辆或者弃车逃逸事故现场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逃逸。”樊某成为该意见实施以来,南通市首例弃车逃逸的重大交通事故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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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4-17 11: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斩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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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17 13: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要逃逸,这些老板属于法盲。估计在他手下干活也是会很郁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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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4-17 14: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亳无疑问………逃逸。娘嚓,还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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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17 17: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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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4-17 18: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的结果一定是让“大家”都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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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4-17 21: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做贼心虚所以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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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4-19 11: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斩了他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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