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渐渐地爱上了旅行,也许是旅行带给我一种安逸的自由,也许是亲近大自然那种辽阔的感觉,又或许我本就是属于这一片天地的景色。 呵呵,我又自恋了!可是真的,很多时候,旅行没那么唯美,也经历了很多棘手的事。 还记得自己出游时看到的景区脏乱差吗?我就曾深刻的记得在长城的各种砖上看到过的用刀刻上的“到此一游”,当时就很费解,你又不是孙悟空,拿着的也不是金箍棒,拍几张照片就好了,没事在景区里刻什么到此一游?那种痕迹要想消除要费多少工夫,而且如果痕迹弄在了一些珍贵的文物上就可能造成无法修复的巨大损失。所以我一直觉得对于在游玩时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破坏景区环境的行为应该给与严惩! 看到报道,最近《长春市公园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该《条例》对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服务和使用、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条例》将使城市公园管理有法可依,而且对游人的不文明行为起到约束作用。《条例》具体规定了14种在公园里禁止的行为及其惩罚措施。其中,攀爬涂写、翻越围墙栏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攀折花木、损毁草坪等行为和普通市民息息相关。同时,《条例》对不文明行为做了“严厉”的处罚,违反相关规定的最低罚款20元。而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雕塑作品上刻画,损毁草坪和树木的,将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有的市民觉得条例中1000元的处罚多了,但是风景区的环境维护起来成本本来就高,尤其在一些高山上,有可能随手丢弃的垃圾在悬崖处无法回收,对自然环境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所以惩罚只是手段,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维护景区环境。 旅行不是时间竞赛,不应该匆忙赶路,我觉得吧,都是驴友,为了他人也是为了自己,还是自律点吧,我们应该不要乱扔垃圾,破坏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一片可以观摩的风景,同时在出行时也要注意安全旅行,原本就很美好的东西,趁还年轻,去旅游吧,让一路的旅游变得依旧那样轻松而愉快,且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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