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5-27 18: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荒地鱼 于 2013-5-28 07:13 编辑

公        告
    根据《来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25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考试成绩公布如下(以准考证号码排序):
准考证号
性别
报考岗位
公共科目
专业科目
合成成绩
备注
201340001
县文广新局 文物所
53
45
48.20
 
201340002
县文广新局 文物所
47
58
53.60
 
201340003
县文广新局 文物所
51
50
50.40
 
201340004
县文广新局 文物所
54
45
48.60
 
201340005
县文广新局 文物所
52
50
50.80
 
201340006
县文广新局 文物所
54
47
49.80
 
201340007
县文广新局 文物所
44
20
29.60
 
201340008
县文广新局 文物所
38
42
40.40
 
201340009
县农机局 农机化推广服务站
30
45
39.00
 
201340010
县农机局 农机化推广服务站
46
0
18.40
 
201340011
县农机局 农机化推广服务站
60
51
54.60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7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5-27 18: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下次有啥要公开的,能在各个地方网站也公开一下么。。。。{:soso_e128:}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5-27 19: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我真不知道{:soso_e133:}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5-27 20: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清楚   不了解!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5-27 20: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较真干嘛啊,这种选举那都是领导们酒桌上内定的,潜规则个懂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5-27 20: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我的事,飘过。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27 21: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潜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5-27 21: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都是女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5-27 21: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夫 发表于 2013-5-27 20:52
不管我的事,飘过。

裤头留下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27 21: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内定的,楼主何必较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