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的陈某是公务员,还是某区下属局正科级干部。去年5月4日晚,陈某晚上就餐时喝了酒。当晚10时许,陈某明知酒后不能驾驶,还是开车上路了。 在中山区一路段,陈某遇到交警查酒驾。一交警伸手示意陈某停车接受检查,陈某停车了,隔着车窗玻璃不可对话,交警轻拍一下玻璃,要求他接受酒精测试仪检测,这下陈某借着酒劲火气上来了,他嫌交警拍了他的车窗玻璃,借此妨害交警执法。 交警到执法车内去取酒精测试仪时,陈某下车用手掐住交警脖子,还撕断交警反光背心,其他交警上前制止他的行为,陈某又把另一交警一下推倒在地,还掰伤这名交警的手指。交警请求支援,当地派出所巡警赶到,这才把陈某制住带回审查。警方一查,此人竟是公务员,可他的行为与公务员的行为准则就差得天地之别了。陈某被司法机关取保候审。 法院审案,两名交警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法官主持调解,陈某也知道,要免除牢狱之灾,赔偿很重要。一人赔了1万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名交警挺大度,不但表示谅解,还请求法院对陈某免予刑事处罚。 律师在法庭上也说了,陈某妨害公务的行为,只是酒后对自己的行为控制力不强造成。 案发后悔罪,赔偿得到谅解,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刑事处罚,可免予刑事处罚。 结果 陈某犯妨害公务罪,免予刑事处罚。 身为国家公务员,喝了点酒就不知自己是谁了。 看来酒精一旦起作用,任谁都会现出原形,斯文扫地,粗鲁蛮横,令人大跌眼镜。 人和人的差别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的大,尤其在酒精的检验下,很容易原形毕露。若想保持公务员的公众形象,最好在酒精面前多一分清醒,多一分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