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防止学生暑期溺水刻不容缓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7-2 21: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又到暑假,却又见溺水,一次次的提醒似乎难以阻挡戏水对孩子们的诱惑。这不,6月23日,广东清城区石角镇又有两名学生因溺水身亡,而一名救人的家长也在救人中溺水失踪。
      无独有偶,6月26日上午,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3个溺亡男生的家长当天并不知道孩子去泔河水库玩了,而两个同伴似乎吓傻了,直到3同学沉下去才知道呼救,等到3学生被打捞上岸,但都已没有生命迹象。
      看了两则不幸消息,实在令人痛心。意外事故的发生,以惨痛的生命为代价,给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再次敲响警钟。
      农村中小学生暑假期间,人身安全基本处于“放羊状态”,社会上无人管,学校、老师管不到,父母在外打工管不了,爷奶又要劳作无暇顾及,加上年幼的孩子缺少一些必须的安全意识,所以孩子的暑期管理就出现了脱节现象。
      孩子溺水事故等时刻威胁着学生暑期的人身安全。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首先要从已经发生的学生溺水死亡事件中,吸取沉痛教训,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同时,要通过构建“社会、家庭、学校”携手共管的全社会安全教育网络,学校老师切实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另外,还要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各地只有将学生暑期安全工作做实做细,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才能杜绝孩子溺水等事故的发生,还孩子一个安全、快乐、健康的暑假。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7-3 10: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要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学生不在无监护人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学、放学途中游泳,并掌握基本自护、自救和逃生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到位率和覆盖面,切实增强青少年儿童及其家长的安全意识。二要设立警示牌。村委会及水域权属单位近期要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边、水库边、水塘边以及水沟、塌陷区、施工取土形成的水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设立永久性安全警示牌。
    村委会落实包保责任制,对辖区内水域警示标志进行全面清查;对尚未设立或已不醒目的,要协调各权属单位设立安全警示牌或拉上警戒线,在事故多发地设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员队伍,严防青少年儿童私自下水,确保生命安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