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曝光台] 能买21万手机的郭美美居然是低保户?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7-6 19: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友爆料郭美美申请低保,居然获准通过!直接闪瞎了网友的眼,大家惊呼,郭美美是低保户里的战斗机吗?而至于实情如何,只能等待有关单位“神”复了。
据认证微博用户 @周治国的微博 透露: @郭美美baby 向记者说她已经申请到政府低保,并称自己其实是一个失业者。
香港成报:【郭美美申请低保,而且获准通过?】网友爆料:@郭美美Baby 日前对记者说,她其实就是一失业人员,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她还说她已向政府申请了低保,目前已经获批。从此前曝光的郭美美身份证信息来看,她应该属于“湖南省益阳市”人。
@史官在线爆料【郭美美申请低保,居然获准通过!】“郭美美对记者说,她其实就是一个失业人员,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她还说:她已经向政府申请了低保,目前已经获批。”
网友@于一爽反问一句,郭大侠是低保户里的战斗机吗?网友@蚂蚁蚂蚁1213说,“郭女侠出手,如果是真的,‘低保’可真是摊上事儿了。”@W00king称,美美可以说是“最牛的低保户了,会炫富的低保户!”作家@六六则调侃,“我感觉郭美美是美国派来的斯诺登型。”
也有网友表示,这是郭美女的自我炒作,纯属谣言,等待有关单位辟谣。
@毓昆三世就说,“不自我炒作不是郭美美。”
@保姑:抓住每一个机会出来作秀。
@第一现场播报:求有关单位辟谣!我不相信这是真的!我不相信政府会这样赤裸裸的打民众的脸!
@思之想之:判断为造谣贴。首先你这图是从郭美美的微博里拿来的,说明并不在现场;第二,如果她真这么说,现场那么多媒体,为啥他们没一个人报道,况且这是4号的事情?
相关链接——低保申请条件
1,无工作, 2,无正常收入来源 3,家庭总收入低于城市规定的低保线,4,以妈妈为主单亲家庭,且妈妈没有工作。(保护妇女优先) 5,低保金每个城市标准不一样,200-1000/月不等,发达城市可以给予其他补贴。 6,申请请带好: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收入证明。
新闻回顾:
郭美美辟谣:仅有21万手机没有51亿存款
6月1日郭美美同学在微博辟谣说其只有21万元的Vertu奢侈手机、以及卡地亚腕表、水晶高跟鞋等奢侈品没有51亿存款,称此事為好事者炒作,自己天天中枪,并表示要有5亿自己“都会笑掉大牙了”。
21万手机不算啥 手机实拍郭美美奢华派对
6月16日下午,郭美美手机实拍分享组图,包括着低胸装和迷你裙、近乎半裸的性感照及她的拼色爱马仕包。原来15日晚她为庆生包下整间酒吧举办奢华派对,在巨大舞池中燃放焰火,十分热闹。虽然只是一个派对,但郭美美连换三套造型,排场不输艺人走红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7-6 19: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赖加无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7-6 19: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超级无聊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0 天

连续签到: 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7-7 08: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耻的是那些同意通过低保的人{:soso_e11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7-7 09: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7-7 09: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身无耻,然后无聊的人去看,去骂,人家要的就是这效果,最好的办法就是置之不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7-7 09: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7-7 11: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贱“中高手在炒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7-7 16: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被炒起来的名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7-8 13: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赖加无耻啊无赖加无耻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