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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再说"这样的父母官,咱老百姓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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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9 08: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焦点话题] 这样的父母官,咱老百姓放心? [复制链接]
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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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07:39:4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接收回复通知


来安县水口镇,水口小学住宿区有人违建盖楼房,小学校长,居委会,管理城建的袁镇长,水口镇的蔡书记,都知道了,可违建房仍然在这些所谓的人民公仆的眼皮底下添砖加瓦的火热的进行建造中!!!!!!
咱们老百姓说他违建有如下理由:
一、此房是70多岁的五保老人原有的人字民房,70多岁五保老人的此房属于水口居委会集体所有财产,为何要建楼房?70多岁的老人建造两件三层楼房住的了吗?
二、此房签字时,水口小学校长签字是:保证教师住宿区原有围墙基础上建房。为何此房能占围墙建起来,水口城建部门是如何放线?
三、此房在签证是说是:在原来民房的基础上翻盖楼房,人字老民房大家都知道进步只有5到6米,而此房的进步足足有10米?
综上几点此房咱老百姓说违建,成立吗?那水口的有关部门的公仆是怎么处理?是在愚弄老百姓?还是咱老百姓真正的



10楼 水口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12-2-23 09:25:06 |只看该作者


2012.2.20帖子反应此房为违建一事,现政府答复如下:
一、此房建设前,已经履行完备各种手续;
二、帖子说到70多岁的五保老人原有的人字民房是属于水口居委会集体所有财产,是不属实的,该户原有的人字房属个人私有财产;
三、原来的人字房的山墙就是学校的围墙,现翻建的房子山墙还在原围墙上,没有超原先范围,且山墙还是该学校围墙,属性没有改变,虽进步扩大,但没有超过围墙界限。
综上几点,该房是合法建筑。
回复 10# 水口镇人民政府

政府发言代表了国家权利,法律
一:何为五保?他的70岁了,房产不属于国家?
二:小学校长的签字时:保证教师宿舍原有围墙基础上建房。如何证明此墙是你的山墙?而不是学校独立围墙?
三:手续齐全?那是谁放线?学校谁到场?
请政府能再给老百姓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说法!!!!

后面就拖至今日还在不言不语的冷淡中.
大家都想看看结果,可它始终没有句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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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7-29 14: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看着有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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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9 17: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xb999 发表于 2013-7-29 14:52
怎么看着有点乱?

一点也不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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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9 17: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往事 发表于 2013-7-29 17:00
一点也不乱啊

一.  是原帖


来安县水口镇,水口小学住宿区有人违建盖楼房,小学校长,居委会,管理城建的袁镇长,水口镇的蔡书记,都知道了,可违建房仍然在这些所谓的人民公仆的眼皮底下添砖加瓦的火热的进行建造中!!!!!!
咱们老百姓说他违建有如下理由:
一、此房是70多岁的五保老人原有的人字民房,70多岁五保老人的此房属于水口居委会集体所有财产,为何要建楼房?70多岁的老人建造两件三层楼房住的了吗?
二、此房签字时,水口小学校长签字是:保证教师住宿区原有围墙基础上建房。为何此房能占围墙建起来,水口城建部门是如何放线?
三、此房在签证是说是:在原来民房的基础上翻盖楼房,人字老民房大家都知道进步只有5到6米,而此房的进步足足有10米?
综上几点此房咱老百姓说违建,成立吗?那水口的有关部门的公仆是怎么处理?是在愚弄老百姓?还是咱老百姓真正的父母官呢




二.是水口人民镇府的回复
10楼 水口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12-2-23 09:25:06 |只看该作者





2012.2.20帖子反应此房为违建一事,现政府答复如下:
一、此房建设前,已经履行完备各种手续;
二、帖子说到70多岁的五保老人原有的人字民房是属于水口居委会集体所有财产,是不属实的,该户原有的人字房属个人私有财产;
三、原来的人字房的山墙就是学校的围墙,现翻建的房子山墙还在原围墙上,没有超原先范围,且山墙还是该学校围墙,属性没有改变,虽进步扩大,但没有超过围墙界限。
综上几点,该房是合法建筑。

三是楼主对镇府回帖的质疑
政府发言代表了国家权利,法律
一:何为五保?他的70岁了,房产不属于国家?
二:小学校长的签字时:保证教师宿舍原有围墙基础上建房。如何证明此墙是你的山墙?而不是学校独立围墙?
三:手续齐全?那是谁放线?学校谁到场?
请政府能再给老百姓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说法!!!!

四是感叹

后面就拖至今日还在不言不语的冷淡中.
大家都想看看结果,可它始终没有句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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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7-29 22: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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