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满街的创建标牌看不懂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5]常住居民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10-16 11: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的路边尽是创建的宣传牌。不过牌上的话看不懂。“文咎”一词是啥意思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0-16 12: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0-16 12:52:1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这不是你我烦的神。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0-16 14: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化层次不高。看不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0-16 14: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0-16 14: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真认不得那个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0-16 20: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个图来看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0-16 20: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形式主义。劳民伤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0-16 21: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口号大家都会喊 如果他不喊怎么算是来安建设文明城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0-17 09: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叶根友的行书体。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