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神火 - 

[市民投诉] 强烈要求 尽快介入解决白鹭岛问题、维护业主权益!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4 12: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正是!置业者和债权人有本质的区别!更不该承担经营失败责任!司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毕竟范围是有限的,特别当仅靠法律还不能保护弱势业主群体时,政府应有必要、有理由动用行政等一切手段,而不是仅推向司法处理、易失公道。
望有关领导务本遵守要保护各种业态房权益的承诺,厘清责任、切实保障广大购房置业者的权益!维护公道正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5 22:2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不能轻率地在不保障大家权益下就用破产清算来简单处理,更不能把老百姓的购房购物款等同于一般债权简单地清算分配!老百姓是来购房置业、买东西的,天理公道就该交房给证、给东西,现在房物不交付、给不了证,根本不是置业购买者的责任,购房物款就不能等同于一般债权简单地清算分配!大家是购房置业者,不是出资人也不是借贷人更不是合伙经营人!凭什么把我们大家购房买东西的钱去破产清算?望有关领导明察尽快全面妥善解决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17 15: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要重整解决、大家支持,但又说置业所购的房没盖好,算债务和债权人,要走程序破产清算。天理公道在哪?要破该破的侵权公司和不良债务,绝不该让业主打水漂!请尽快公示重整和保护业主权益的原则,兑现承诺。
@白鹭岛维权  weibo.com/u/3564796757
#白鹭岛业主致来安县政府的一封公开信 /thread-51371-1-1.html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19 22: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破产重整公告
    白鹭岛度假村由南京乡村大世界于2006年11月注册成立,2007年4月投入运营以来,一度经营状况良好。但由于多种原因,2013年6月停业整顿。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帮扶领导小组,在各方理解、配合和支持下,有序推进白鹭岛“二次创业”工作。
    2013年12月12日,白鹭岛债权人之一来安县农村商业银行鉴于白鹭岛未能按期还款,正式向来安县人民法院提出了白鹭岛度假村有限公司破产申请,白鹭岛度假村有限公司进入依法破产程序。县委、县政府将本着依法处置、促进发展、维护权益的原则,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和各方诉求,依法保障购房者的购房权益,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战略合作,尽快恢复白鹭岛度假村营业,实现白鹭岛“二次创业”。
    依法处置、重整创业,是维护各方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解决各类问题的有效办法。我们相信,只要各方相互信任、理解和支持,共同携手,同心相向,就一定能够实现白鹭岛“二次创业”,重塑来安旅游新名片。

                  来安县帮扶推进白鹭岛度假村"二次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
_________依法保障购房者的购房权益 _ 好!咱置业购房的就得要切实维护和保障!政府这样做,咱大家就支持!
感谢执政为民、把业主利益防在第一位,勇于解决问题,并拿出智慧和行动的金、邓书记和来安政府!!!
咱大家将时刻关注重整动向、紧跟政府,更盼望白鹭岛解决好后能引更多的白鹭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20 13: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20 22:23:1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勇于解决问题的来安县领导,望问题早日解决、业主权益真正得到全面保障和落实!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22 00:21:5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不会上网的业主朋友都托我上网表示对书记和来安政府给大家作主解决的感谢,大家都对政府尽快真正全面落实业主权益抱有期待和信心。拜托了,辛苦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2 00:33:2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保障购房置业权益,最大限度维护债权利益,政府重整公告说的好!望业主权益能按书记承诺和公告所说,早日兑现、切实保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22 11:23:3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基本法理和责任对等原则,置业购房业主权益确实应切实保护不受损失,不能简单套用西方经济一律破产清算的规则,望有关部门和政府工作组能真正厘清责任、正确区分对待,早日全面妥善解决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25 16:58:5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望政府早日全面落实业主相关权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