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来安县委关于县直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拟提拔使用的干部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彭保泰,男,1963年12月出生,来安人,大学学历,现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人选; 主要实绩:工作认真负责,担任财政局副局长以来,分管工作抓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33项民生工程实施,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连续三年获得省、市先进。分管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市名列前茅。近五年来,其共牵头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311个,受益人口达40万人。针对后期管养难问题,其提出的“有文、有人、有钱、有约、有查”的“五有”管护法,被省、市综改办、民生办刊发推广。 李昌斌,男,1961年6月出生,来安人,大学学历,现任县委讲师组组长,拟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主要实绩: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讲师组工作,认真拟定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好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前后的服务工作。三年来,县委中心组学习41次,承办、协办永阳大讲堂18场(次),建阳夜校20场(次)。能结合实际,深入基层开展理论调研,形成总结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能认真做好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笔记,为县委理论学习提出一些建议,使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能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2012年,讲师组工作在市委宣传部综合考评中获第三名。工作能吃苦,责任心较强。
李志双,男,1972年12月出生,来安人,大学学历,现任县委办副主任科员,拟任县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副局长; 主要实绩: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工作上能够做到上传下达,将领导的决策、指示与相关乡镇和部门一一对接、协调。一年来,分发、运转上级各类文件900多件;处理乡镇和县直单位报送件逾千份,其中运转呈阅600多份;规范化印制、分发县委及县委办文件250余件;及时运转领导批示的公文、部门请示(汇报)、人民来信计300件以上;落实县委、办公室及其他部门各类事务、活动、会议通知等事项500余件(次),做到经办事务“零失误”,受到县委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郑生文,男,1961年11月出生,来安人,大专学历,现任杨郢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人大副主席,拟提名为杨郢乡人大主席候选人; 主要实绩: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乡镇工作,92年后在杨郢乡工作至今,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良好的群众基础。善于处理农村工作,具有独挡一面能力,承担的大多是乡里急难险重工作。分管水利工作,在没有水利员的情况下,自2008年起连续四年被评为县先进,今年在县水利冬修会议上作交流发言。联系的宝山村各项工作在全乡名列前矛,2013年代表来安县在省计划生育检查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受到县主要领导的表扬。
黄智勇,男,1970年8月出生,来安人,大专学历,现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拟任县住建局人防办副主任; 主要实绩: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攻坚克难,工作有魄力。07年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08年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打防控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度被滁州市公安局评为“追逃能手”。2012年3月抽调到征收办后,迅速进入角色。作为攻坚组长,率队攻坚扫尾,能针对每户特点,制定攻坚方案,共完成85户房屋征收。由于多年从事公安刑侦工作,善于人际沟通,谈话有技巧。工作有方法,为顿丘路、向阳路、建阳南路的全线贯通付出了较大努力。
刘 文,男,1968年1月出生,来安人,大学学历,现任县检察院侦监科科长、检委会委员,拟任县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 主要实绩:工作能力较强,先后在检察院反贪局、控申科、侦监科等部门工作,熟悉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经验较丰富。控申工作连续四年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在2009年度考评中获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名。在侦监期间,审查提请逮捕案件160余件,能够严格依法办案,审查逮捕案件准确率达百分之百,2013年,所在的侦监科获得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7年被记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滁州市院评为业务尖子,2011年被评为安徽省首届优秀政法干警,2012年被评为全县群众工作先进个人、来安县十大政法标兵。
陈大为,男,1970年11月出生,来安人,大学学历,现任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检委会委员,拟任县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 主要实绩:爱钻研,精通业务。自90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反贪局、办公室、刑检科、公诉科、侦监科工作过,熟悉各项检察业务,公诉、刑法业务在全院干警中非常优秀。2003年被评为安徽省首届“十佳公诉人”。 独立承办一千三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被市、县两级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05年初担任侦监科负责人以来,侦监工作连续五年获得全市部门工作考评的前三名,2008年部门所负责的青少年维权工作又获得安徽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10年荣获团中央授予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王焕东,男,1965年2月出生,来安人,大学学历,现任县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新安法庭庭长、审委会委员,拟任县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 主要实绩:工作踏实勤恳,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法院系统工作多年,熟悉各项审判业务,工作经验丰富。在新安法庭工作期间,注重加强法庭内部管理,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分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有效调动了全庭干警积极性。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处理了大量民事案件。新安法庭2011、201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法庭”, 2013年其被推荐为安徽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先进个人人选。
王 宇,男,1966年10月出生,来安人,大学学历,现任县法院刑庭庭长、审委会委员,拟任县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 主要实绩:工作认真负责,能做到秉公执法。在其承办的各类案件中,能仔细审查案件证据,注重程序公正,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近两年共主办120余起案件,参加审理300余起案件,未发生一起错案。在2012年公安机关办理的销售假药案中,协助公安、检察机关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为该案及时正确处理打下基础。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宣传法律知识。近年来,先后主持开展了4次观摩庭;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5次;在有关媒体发表宣传稿件30余篇,为创造和谐平安来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李泽泉,男,1966年11月出生,来安人,大学学历,现任县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拟为县法院新安法庭庭长人选(职级确定为副科级); 主要实绩:工作勤恳敬业,业务能力较强。从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来,先后在法院多个岗位接受锻炼,共办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业务工作熟练,工作经验丰富。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积极协助其他业务庭办理案件,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2006年,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工作责任心较强。担任审监庭庭长以来,负责全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对质检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能及时指正、通报,及时分析点评,有效促进了县法院案件质量。
王 俊,男,1971年9月出生,来安人,大学学历,现任县法院水口法庭庭长,拟职级确定为副科级; 主要实绩:工作热情较高,业务能力较强。2000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500余件,年均结案110件,调解、撤诉率达70%,服判率达95%,无一件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涉诉涉访。其中,2013年审结175起案件,为全院最高。2013年2月份被任命为水口法庭庭长以来,能团结带领干警,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工作,积极参与房屋拆迁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辛明友,男,1967年10月出生,来安人,大学学历,现任县法院半塔法庭庭长,拟职级确定为副科级。 主要实绩:工作勤恳敬业,严谨细致。工作二十多年,共审理、执行案件1286起,案件标的近亿元,未发生一起错案。在担任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期间,对遇到的矛盾问题能主动应对,积极协调处理,从不把矛盾上交,受到院领导的好评。在处理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与新磊工艺石材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在调解无效情况下,实施司法强拆,仅用17天就快速执结,有力配合了新来城建设步伐。 公示时间为7天(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1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来信请寄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监督电话为5612730。 特此公告 中共来安县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