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民警陆超救助受伤群众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2

签到天数: 5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12-28 22: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警陆超救助受伤群众

     近日,来安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陆超,在下班途中面对群众的危难,挺身而出,救助群众,截获肇事司机,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公安干警的精神面貌。  2013年11月1日晚上23时许,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在来安县紫荆城将一辆行驶的摩托车撞倒,摩托车司机伤势严重,情况十分危急。下班后到亲戚家办事的民警陆超正巧路过,发现事故后,立刻开展营救工作,成功将伤员救出,并协调过路车辆将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在此情况下,肇事轿车车主不仅没有下车查看司机伤情,反而驾车逃逸。陆超安排好伤员的救治事宜后,驾车追赶肇事车辆,在来城东门巷内将肇事车拦截、控制车主,并及时将肇事车和车主移交交管中队处理。

    2013年12月10日上午,伤愈后的摩托车司机在其亲属陪同下将一面绣有“人民好警察 心中为人民”的锦旗送到来安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感谢陆警官的无私帮助。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爱丽丝 + 3 + 7 正能量!
总评分: 元宝 + 3  活跃度 + 7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2-28 22: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向你致敬,都像你一样就好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2-28 22: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陆警官好像提拔调出了 好样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12-29 10: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来安越来越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2-29 12:04:1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官同志好样的,希望所有干警向其学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2-29 12: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真正体现了人民警察“危难时刻显身手”了。赞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2-29 14: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有好警察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29 22: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字面上看,立刻开展营救,并协调过路车辆将伤员送到医院抢救,而驾车逃逸。陆超安排好伤员的救治事宜后,驾车追赶肇事车辆,  楼主你想说什么?看来肇事时司机跑的有点慢了。时间说清楚一点就好了。此贴不回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30 05:41:0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流苏 发表于 2013-12-29 14:21
还是有好警察的

城南派出所的警察也不错,我接触过几次,我连他姓啥都不知道,活雷锋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12-30 14: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接触了不少民警都是很不错的,向他们致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