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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砖头 - 

[问题] 刚刚在来安县殡仪馆发生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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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12:59:4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耻啊,上次就在论坛里有人反应了,民政局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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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15 13: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360行又多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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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1-15 13: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生财有道啊,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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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1-15 13: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消费着实让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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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1-15 14: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行为是可耻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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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1-15 15: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就在论坛里有人反应了,难道民政局领导就没有过问吗?这个属于强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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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1-15 16: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强人所难,我个人认为是烦去参加吊念的同志都以买过花圈或花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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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1-15 20: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什么钱都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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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20: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叫什么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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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2: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楼主及各位网友:首先对您们对殡葬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表示诚挚的感谢,对你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批评,我们诚挚接受,我们在殡葬服务的过程中所暴露出的缺点和不足,我们一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予以改正和改进。希望网友以后能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心我县的殡葬改革和殡葬服务工作。                                                                                                                                       
     我县的殡葬服务整体水平较低,殡葬服务项目相对较少。遗体告别仪式几十年一直是“默哀、鞠躬、瞻仰”老三样,随着社会的发展,群众的经济条件和社会水平不断提高,千篇一律的“老三样”难以满足不同阶层群众的丧葬需求,殡仪馆作为殡葬服务单位,有责任在尊重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拓展殡葬服务项目,特别是延伸性服务项目 ,供不同条件的丧户自愿选择使用。 民政部  【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提出  “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作为基本服务项目,由公益性服务单位提供,并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需求状况,适当增加基本殡葬服务内容。对选择性殡葬服务,包括遗体整容、防腐、告别、骨灰安葬、丧葬用品及其他殡葬特需服务,建立行业规范,实行自愿选择,公平协商,市场运作,政府监管”。   
      向逝者敬献鲜花作为一种文明、环保的新兴的祭拜方式来取代敬献和焚烧花圈、花篮、纸钱等 不文明、不环保旧的的丧葬习俗,在上海、苏州等城市已经开展十几年了。201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等方式缅怀故人,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近几年来,我省的合肥、淮北、怀远,我市的凤阳、明光等地殡仪馆也在逐步开展推行鲜花祭拜服务。 从2013年12月底起,我馆在礼厅告别仪式中提供鲜花祭拜服务供家属亲友自愿选择,为了推行推荐这项文明环保的祭奠形式,也为了体现殡葬服务人文化,  同时也表达我馆及全体殡葬工作人员对逝者的哀悼、对家属的慰藉,我馆免费向逝者敬献鲜花一束。我馆所有鲜花祭拜服务只是有主持人推荐,家属亲友自愿选择服务,绝无也不存在强行搭售、强行服务和强行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所有祭奠的鲜花由家属自愿选择带走或留在逝者遗体上陪同逝者。到目前为止,大约有80%以上的丧户选择带到公墓上摆放,仅有少量鲜花留在遗体上,这些鲜花每束都已焚烧。绝对不存在重复使用行为,对此有疑问的群众网友,可在遗体火化后1个月内到殡仪馆查看遗体入炉监控视频。
    每天鲜花服务收入在当天统一入账,并开具正式发票,纳入财政收支管理,任何群众网友均可到殡仪馆查证。以上所述请群众和广大网友监督。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既然不满意肯定是我们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缺陷。对此,我馆认真接受网友的批评和意见,并立即整改。整改方案如下:
1:在礼厅告别仪式开始前主动与亲属代表 进行沟通,双方协商并确定详细的告别程序和流程,绝不强行使用,双方签字确认;
2:主持人不得强行推荐和销售行为,不得讲述“请亲属自愿捐献”“随着遗体一起火化”等敏感语句;
3:严格控制鲜花祭拜程序的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
4:在鲜花摆放处明显部位张贴 提示语:自愿敬献,理性消费“,防止冲动消费;
5:在馆内明显部位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公布馆长电话号码。
以上整改方案立即执行,请群众和网友们继续监督。对于我们在工作中暴露问题和缺点,请严厉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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