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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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教育局和轻风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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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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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9 11: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杨柳岸晓风残月”与“此去经年”(或是同一个人,两个马甲,都是新注册的)极有可能是楼主所说的来安三中高中部要求学生交费参加他们家庭补课班的高一数学和英语教师(他们直接要求和通过班干部要求),楼主在《来安论坛》上的有礼有节举报,直接击中了他(她)们违法乱纪的肮脏灵魂和利令智昏的腐败利益,他(她)们狗急跳墙、狼狈为奸、绞尽脑汁、一唱一和、极尽龌龊,公然辱骂、侮辱楼主,简直令人发指!“此去经年”已被禁言,“杨柳岸晓风残月”如热锅上的蚂蚁仍然在兴风作浪、污言秽语。
1.不给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做出的具体政策规定,不是楼主的意淫!国家为什么作这样的规定,理由显而易见。任何学校、任何人没有讨价还价、拒不执行的权利和余地!尤其是国家公职人员、为人师表的教师必须令行禁止、不折不扣地执行,罗列、编造各种理由公开议论、微词、对抗这个规定,也是绝对不容许的。
2.来安县教育局根据国家规定早已制定了更加具体的“不给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政策规定的执行办法,印发了《来安县教育局专项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对学生有偿家教的工作机制。《方案》确立了整治原则,规定了整治范围,明确学校是教师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校长是治理有偿家教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处理、行政记大过至开除处分。并且一再重申,最近又在《来安论坛》——“来安万象”板块公布了“来安县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举报电话  ”。说明“不给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在来安县是有效的政策规定,来安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和教师并没有得到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特批可以不执行!
3. “不给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在来安并没有得到全面地执行,极少数教师与教育局玩“躲猫猫”、“顶风作案”,楼主和有些跟贴网友反映确有此事!楼主举报是造谣生事?妖言惑众?何罪之有?“来安三中高中部部分高一数学、英语教师”的进一步补课举报应该是比较具体了,毕竟高一数学、英语教师就那几个人,一查便知!但是,这样的举报仍然可能是不了了之,不能不说是来安县教育局行政不作为、假作为、无力作为!这也是来安县“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屡禁不止的原因,也是“杨柳岸晓风残月”与“此去经年”疯狂抵抗、叫嚣的原因!问题之严重,影响之恶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有足够的认识,要确实动真格的“专项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顽疾,刻不容缓!
4. “杨柳岸晓风残月”与“此去经年”是教师吗?他们的言行举止像国家公职人员的教师吗?他们简直就是人渣、畜生、流氓!是道貌岸然混在教师队伍中践踏教育制度、不问大多数学生学业和健康成长、只为权贵奶娘、盘剥学生家长钱财的无品无德的臭狗屎教师!他们的品德能上好45分钟课?他们无学无术的有偿家教能够辅导好学生?谁能保证他(她)们不露兽形而利用所谓家教性侵学生?来安三中、来安教育系统必须清除这样的败类!只要“杨柳岸晓风残月”与“此去经年”之流胆敢继续“有偿家教”,楼主将毫不留情公开所有证据,看看来安县监察局、教育局是怎么样“给予解聘处理、行政记大过至开除处分“的!
5. 《来安论坛》是弘扬社会正气和释放正能量的网络舆论导向阵地,在反映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推动来安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发帖和跟贴的审核还是比较严格和严肃的, 跳梁小丑“此去经年”因畜生言语下流已被禁言,“杨柳岸晓风残月”的跟贴不知道是不是污言秽语?楼主如果这样回复“杨柳岸晓风残月”与“此去经年”行不行:“(省去10000个字符的以毒攻毒的回骂文字)......要特批、理解、容许xxx与xxx刚从东莞回来的妈、老婆、姐妹、女儿或她们本人(应该尊称她们为性工作者)在来安重操旧业,给像楼主那样的性饥渴者提供发泄的机会,与所谓学生、家长你情我愿办收费补课班一样,这样,楼主就不会吃饱饭没有吊事老是在《来安论坛》上举报这、举报那了,来安社会也就和谐了!”轻风老大和广大网友肯定反对这样“被狗咬了一口、一定要反咬狗一口”的人咬狗的回复,净化网络语言,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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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3-29 12: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职教师有偿家教{:soso_e113:}  课堂上都教不好自己的学生了,还想在课外继续"祸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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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9 12:34:3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反对教师有偿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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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9 12: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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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3-29 13:34:2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补课情况别的学校也普遍啊,怎么就说三中呢,凭心而论,三中老师还是很敬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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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3-29 14: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6月我第一次知道有来安论坛网,很快加入,发了教育正能量帖子,结果被一些坛友痛骂,心里非常难过,随即我又发了“来安论坛应该引导向上”,很快论坛办公室就给了回复,给予支持,我对论坛有了信心,喜欢上了论坛,从中知道了来安大大小小的事。不文明的坛友非常的少!楼主也不用生气,该怎么说还怎么说,只要不违法,不违背道德就大胆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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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9 15: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感觉像只疯狗到处咬人!所有的老师都是你的敌人吗?言语粗俗下流,简直就是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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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4-3-29 16: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元天佑 发表于 2014-3-29 14:00
2012年6月我第一次知道有来安论坛网,很快加入,发了教育正能量帖子,结果被一些坛友痛骂,心里非常难过, ...

谢谢!《来安论坛》的路上,有你、有我、有那么多熟悉的正直而执着的网友,有朗朗乾坤、光天化日,有国家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为了我们的国家、社会,为了公平、正义,为了我们老百姓体面生活,为了中国梦,我们一路并肩同行,我们一起共同努力,我们一道披荆斩棘,何惧不自量力的妖魔鬼怪,何惧偷天换日的跳梁小丑,何惧张牙舞爪的牛鬼蛇神!《来安论坛》的历史终将证明:你、我的言行举止并非为了自己,并非哗众取宠,并非“唯恐天下不乱”,我们代表的是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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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9 17:15:4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帖子让那些混在教师队伍里、披着羊皮的狼、无处遁形、惶恐不安、很有可能从此断了它们的财路。 为了能继续打着帮助学生的晃子、欺骗家长、学生、用卑鄙手段敛财、它们必然会疯狂反咬楼主、群起而攻之。看到它们对楼主不分青红皂白的攻击、就可以看出它们有多龌龊。请楼主相信、邪不压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些耍小聪明、欺骗学生、家长的老师迟早会遭报应的、会收到良心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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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3-29 17: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话想说就痛快的说,支持有话想说!国家既然有这样的规定就有他的道理,就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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