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给政府、新安镇、环保局、卫生局的一封信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4-7-19 09: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们:
    我是住在老农委宿舍(油库路里)的居民,这里的桥和桥下的水实在让人不敢恭维。这里是新安镇和付圩队交接处,桥面和桥栏已经分离,间隔了很大距离,非常危险,已经几个月了没有人来处理。每天上下班的人很多,这里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为什么非要等事情出来了才来处理呢?这里天天臭气熏天,谁走到这里都受不了这个味道,更别说天天生活在这里了。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垃圾往垃圾池里倒,可是垃圾池也下沉了{:soso_e117:}...真心希望有关部门、新安镇、付圩队能把垃圾池建起来,卫生环境搞一下。
QQ图片20140719091334.jpg
QQ图片20140719091336.jpg
QQ图片20140719091331.jpg
QQ图片20140719091328.jpg
QQ图片20140719091321.jpg
QQ图片20140719091328.jpg
QQ图片20140719091321.jpg
QQ图片20140719091334.jpg
QQ图片20140719091336.jpg
QQ图片20140719091331.jpg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冰河王爷 + 4 + 9 赞一个!
总评分: 元宝 + 4  活跃度 + 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7-19 09: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桥的确很危险,政府要及时处理,不然出了事就迟了。垃圾成片,那是周边居民自糟自形成的,政府能做的就是帮周边居擦屁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7-19 10: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溪边竹人 发表于 2014-7-19 09:24
桥的确很危险,政府要及时处理,不然出了事就迟了。垃圾成片,那是周边居民自糟自形成的,政府能做的就是帮 ...

看法与溪版一致,确实存在“自糟自”现象,一盘散沙,积重难返。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7-19 11: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主管部门管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7 天

连续签到: 2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7-19 11: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够糟糕的。夏天路过这里味道一定不一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7-19 13: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在那撞车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7-19 13: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待拆区拆拆更健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7-19 14: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地方的确是老大难,希望有关部门关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7-19 15: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东边的断头路修通就好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7-20 02:56:2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尼玛!那的河水黝黑发臭!不知是哪个排的污!造孽啊!河岸两边还种的菜!估计还是卖给来安人民吃了!!!那玩艺吃了能不得癌症吗!!!缺德啊!!早拆早好!此处须强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