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53107
在线时间 小时
注册时间2013-2-1
最后登录1970-1-1
参加活动:0 次 组织活动:0 次 签到天数: 6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
民国年间,来安县内无消防组织,仅县城鼓楼内置大钟1座,发生火情鸣钟为号,百姓闻讯便自觉前往火场救火。民国38年(1949年)9月,新安镇以永阳浴室18名青年为主,组建了本县第一支义务消防队,由镇派出所领导。1953年2月,新安镇派出所配备2名专职防火员,由街道组织2个义务消防队,每队20人,队长由街道治安委员兼任。两队共购置手压水龙3台、灭火器8个、砍斧5把、火钩5把、竹梯3张、消防衣20件、钢盔20个、帆布水桶20个、水枪6支、水箱20只、水龙带20条。1964年,经县委批准,县公安局招收4名消防员,并成立来安县消防小组,添置2台机动泵。1965年5月,本县配5名消防警,成立来安县消防队,消防队增配三轮摩托车1辆。1969年4月,消防队撤销。1975年,县公安局配防火员1名。1978年5月,来安县公安消防中队成立,配消防警8名、消防车1辆。1979年,县安全防火委员会成立,各区、镇、公社和县安全防火重点单位成立相应机构,并建立四级安全防火责任制,即县公安局负责县属单位,派出所管理区(镇)直属单位,公安特派员负责公社直属单位,治保会负责大队安全防火工作。
1985年,县公安消防中队有队长1名、副指导员1名、消防警11名、消防车2辆、三轮摩托车1辆。另外,全县有义务消防队35个,义务消防队员450名,配机动泵30台、灭火机500台。
附:重大火灾事故
1960年2月4日,屯仓水库工地雷官公社黄桥大队工棚因民工烤火引起火灾,烧毁工棚11间半,烧死民工20人,烧伤5人,烧毁衣服、被子349件,工具21件。
1962年11月16日,县手管局火药厂因工人抽烟引起火药爆炸,炸死9人,重伤1人;炸毁厂房12间、火药600公斤、雷管960支、硫磺250公斤、硝37.5公斤、爆竹纸250公斤、爆竹14万只,以及全部生产设备。
1969年9月13日,新安镇花炮组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火药爆炸,炸死2人,炸毁厂房4间、炮竹1万余只,经济损失4500余元。另外,爆炸引起工厂附近民房倒塌,砸伤6人。
1980年2月1日,半塔公社小山大队牛房因烤火引起火灾,烧死耕牛9条,烧毁牛房3间,经济损失5000余元。
1980年9月30日,水口手联社带锯车间因工人抽烟引起火灾,烧毁8间厂房及生产设备,经济损失1万余元。
1983年6月9日,汊河乡江青村泥西生产队社员王德祥用脱粒机进行小麦脱粒,因电动机引线接触不良引起火灾,烧掉17户社员的麦把,经济损失8000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