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诗词歌赋] 七律•热烈祝贺《永阳诗韵》十期出版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5-3-14 11: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七律•热烈祝贺《永阳诗韵》十期出版
记芳园百卉情,
光妩媚鸟欢鸣。
吟盛世新生活,
唱家乡好锦程。
载耕耘稼禾壮,
华灌溉果仓盈。
流一代人才秀,
颂今朝正气声。

       注:昨天下午,来安诗词楹联学会副秘书长方家新先生电话告诉我,《永陽詩韵》第十期已出版,说要给我送来。我说不劳驾您啦,我马上去取。
     《永陽詩韵》是来安诗词楹联学会编印的年刊,自2005年创刊至今,已连出十期。共刊登县内外作者诗词曲赋联4000余篇。本人自创刊号开始投稿,十期累计刊登作品161篇(其中:诗73首,词59首,曲4首,赋3篇,散文诗2首,楹联20副),约占总数的百分之四。在《永陽詩韵》与众多诗师诗友的交流中,使我不断增知长识,受益匪浅。在此,我对所有帮助过我的师长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


DSC01293鍓?湰.jpg



DSC01291.JPG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梧月清影 + 4 + 9 赞一个!
不雅斋先生 + 8 + 10 点个赞!
正德 + 8 + 10 点个赞!
总评分: 元宝 + 20  活跃度 + 2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2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3-14 12: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老表创作进入丰产期,如能拜读更感荣幸!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5-3-14 12:32:3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5-3-14 12:34:4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春天的阳光 发表于 2015-3-14 12:15
祝贺老表创作进入丰产期,如能拜读更感荣幸!

老表可随时上门喝酒品茗取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3-14 13: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喜可贺,,,,,,{:soso_e18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3-14 14: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祝贺,热烈地祝贺.........{:soso_e113:}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5-3-14 14: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醉墨 发表于 2015-3-14 13:19
可喜可贺,,,,,,

t01525d36afd05a6726.gif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5-3-14 14: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德 发表于 2015-3-14 14:39
祝贺祝贺,热烈地祝贺.........

t0195f764f94ce2f2ae.gif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3-14 14: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55 天

连续签到: 14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3-14 16: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啊。打电话时我在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