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安县顿邱路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字体[ [url=]大[/url] [url=]中[/url] [url=]小[/url] ] 日期:2015/7/13 编辑:沈献龙 阅读次数:273 [url=][ 关 闭 ][/url]
为加强我县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车场收费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3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按照滁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滁政〔2011〕30号)和滁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滁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滁价审〔2011〕122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商县相关部门,起草了《来安县顿邱路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方案)》,现予以公告,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您可以来电、来函发表对收费标准的意见或建议。地址:建阳南路88号来安县发改委(原县物价局),联系人:魏晓燕,电话:2363102,电子信箱: ahlawjj@163.com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5年7月17日。
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10日
顿邱路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方案
地段 | 收费时段 | 收费标准 | 备注 | 顿邱路公共停车场 | 8:00至 20:00 | 20分钟内免费;2(含2小时)小时以内:小车2元,中型车3元,大车4元;2小时以上-4小时(含4小时)小车4元,中型车5元,大车7元;4以上-6小时(含6小时)小车6元,中型车7元,大车9元;超过6小时各类车型每增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1元,其中每24小时小车收费不得超过15元,中、大型车不得超过20元。 | 长期停放双方协议 | 20:00至次日8:00 | 20分钟内免费;4小时以内(含4小时):小车4元,中型车5元,大车7元;4小时以上-6小时(含6小时)小车7元,中型车8元,大车9元;超过6小时各类车型每增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加收1元,其中每24小时小车收费不得超过15元,中、大型车不得超过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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