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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来安鼓楼口的“阿静珠宝商行”傍“老凤祥”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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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5 11: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11月,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的举报,查处一批假冒“老凤祥”品牌的黄金饰品。


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张某某和苏某在“阿静珠宝商行”展示商品的柜台中,展示标注“老凤祥”字样的黄金饰品总计203件、共2100.32克。经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当场鉴定,上述黄金饰品均为假冒“老凤祥”注册商标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该局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老凤祥”黄金饰品203件共计2100.32克,并处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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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3-15 11: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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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6-3-15 11:24:3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罚的有点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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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6-3-15 11: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出手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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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3-15 11: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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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3-15 12:35:0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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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6-3-15 13:2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侵害了人家正规公司的权益,罚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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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3-15 13:39:0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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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3-15 13: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罚的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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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3-15 15: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正不能娇枉,处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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