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论坛公告] 来安论坛账号操作(电脑端)教程(改名,发帖,发图,传视频)【附图详解】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25

签到天数: 14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6-6-15 15: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教程包含:
1.发布新帖
2.上传图片
3.上传视频
4.保存草稿
5.定时发布
6.更改用户名

更多教程将会不断更新,也请各位网友提出宝贵的建议,你们的建议对我们很重要,我们将尽最大能力完善我们的平台。

先贴上一张教程总图
(往下看即可查阅更多详细教程)



发布新帖:


步骤详解:1.输入正文和标题
(输入正文后,可点击上方导航栏各选项编辑样式)
不熟悉的,可以把鼠标放在“图标”上,即可显示相应功能
2.按照文章内容选择相应版块
3.点击“发表帖子”即可发布




上传图片:
1.点击“图片”选项


2.点击“大图片上传”或是“选择文件上传”
(建议选择“大图片上传”)




上传视频:

1.点击“flash”选项


2.输入/粘贴 视频网址,确认无误后提交




保存草稿:


步骤详解:

1.点击“保存草稿”


2.保存后,可以随时在个人账号里找到对应文章



3.点击后进入此篇文章

4.点击“发布”


5.也可重新编辑后发表





定时发布:



步骤详解: 1.输入完文章内容后,点击“保存数据”即时保存当前信息


2.点击:定时发布


3.勾选“定时发布”


4.选择好相应的日期和时间


5.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


6.相应的时间出现在“定时发布”一栏,点击“发布帖子”即可


更改用户名: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6-15 16: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6-6-15 18: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详细,各位工作人员辛苦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4

组织活动:2

签到天数: 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6-16 10: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详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6-6-20 15: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6-21 22: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6-24 21: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7-12 18: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讲座 有必要  太好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7-20 16:03:2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不管发视频,不方便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2-6 17: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