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BBB - 

[焦点话题] 我发表的给县领导拜年的帖子怎么不见了?

  [复制链接]
BBB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2-15 21: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当时发的拜年帖子,内容就一句话,几乎就是“如题”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2-15 23:31:2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他们不需要拜年吧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2-16 08:43:4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2-16 10:34:2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9-2-16 15: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以前来安万象的版主是谁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2-16 16:15:3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2-16 16:59:2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邱 发表于 2019-2-16 15:45
知道以前来安万象的版主是谁吗?

出事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3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9-2-16 17: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万象一直没有版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BBB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2-17 11: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来来安论坛交流的,相信都是来安本地的工程师、教师、公务员、医生、工人、司机等等各行各业的人才,举个例子:广西省的网友极不可能来逛来安论坛。能花费时间来来安论坛讨论问题,而没有去打麻将,我觉得都是关心来安发展,希望来安未来更美好的人,所以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9-2-17 13:3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轻风 发表于 2019-2-16 17:14
来安万象一直没有版主

来安网宣办担任过一段时间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