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收起左侧
楼主:畴隐莲初 - 

[本地资讯] 看住建局物业股怎么处理!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7-3 14:53:3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如果能认真依法依规处理的话,市民就不会投诉到市长热线。
物业股涉嫌被某些开发商物业喂饱了,不在为老百姓说活,为开发商物业说话,充当物业保护伞。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7-3 16: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汊河八闽小区与来安县万城国际小区是一个开发商,此开发商原先在来安县水口镇104国道旁违规违法生产“地条钢”,赚取“第一桶金”后转战房地产,在来安汊河开法《八闽·小区》,小区建成后,开发商自己后成了“金泓缘物业有限公司”管理小区,后在来安开发《万成国际小区》,来安万城国际小区现在同样由金泓缘物业公司管理,上述两小区地下人防车位管理存在同样违规行为:即;来安万城国际小区租赁一个“地下人防车位”规定,协议合同价格;6万至6万5千元,3年一租、3年后自动延期3年、期限20年,20年过后免费赠与50年,每年地下车位卫生费另外按市场价缴纳。如果业主不租赁地下车位,小区业主车辆将不给进入地下公共通道,小区业主要求依据《物业法》短租3年,开发商物业不同意,必须一次缴纳6万至6万5千元,短租不可以。对于万城国际开发商钻法律空子,违法一次性变相盗卖地下人防车位、违法阻止业主正常出入地下公共通道行为,万城国际小区小区业主十分愤慨,小区业主多次联合到县相关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开发商依法短租地下人防停车位,各单位给出的答复都是复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解决方案,最靠谱的答复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股甄股长答复:“让业主自己和开发商沟通”。后业主与开发商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上访市长信箱,结果又转回住县房建设和城乡建设局,这个皮球来回踢,不知到底什么时候能解决?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4 天

连续签到: 1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9-7-3 16:56:3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懂了,开发商不短租,要租就是20年!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7-3 17:50:0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是没看懂,万城国际小区地下人防停车位 ,租赁价格每个单价6万至6.5万元,租赁期限是3年,3年到期后自动续租到20年,20年后自动再奉送50年与“房产权同岁”。如果单纯租3年、或者1年等短期不租。实际开发商不是在租地下停车位,而是在钻法律空子,变相盗卖地下停车位。
地下人防停车位开发商没有权利租20年再奉送50年,此协议存在欺诈行为,属于违法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7-3 18:08:5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上午那么多家宁医院的新闻,现场情况,为啥来安论坛不给发??现在就发这些不痛不痒的警情通报。来安论坛不知道是谁家开的,其实来安人在来安论坛并没有言论自由。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