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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文化] 来安县作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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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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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5 11: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县作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具体办法
为规范会员发展工作,确保会员综合素质,促进协会良性发展,根据《来安县作家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来安籍或在来安县工作、居住、学习,在文学创作、理论、编辑、作品翻译或教学培训、组织活动中取得一定实绩,或与文学事业发展相关的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拥护《来安县作家协会章程》,在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社会影响的前提下,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县级报刊发表5篇有质量的文学作品;
2.独立在市级报刊(不含民刊)发表2篇有质量的文学作品;
3.在全国主流原创文学网站发表5万字有质量的原创作品;
4.有一本独立创作的文学作品集(含电子书);
5.在县级及以上文学征文、比赛中获奖;
6.独立或作为**作者创作一部影视(含微电影)作品文学脚本,拍摄并取得公开播放权;
7.从事文学编辑(含校报校刊编辑)、语文教学、文学(社团)活动组织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8.支持县作协工作,为开展文学创作、写作辅导、文学活动提供帮助。
9.创作文学作品达到一定质量,获得县作协两名理事联名推荐的,可优先发展。
10.在校学生入会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材料
申请者填写《来安县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县作协邮箱(laxzjxh2019@163.com)。同时根据申报情况,提交下列符合项证明材料。
1.单篇作品:请提供在文学期刊或报纸副刊上发表的代表性作品至少2篇,须附原件图片或报刊电子版图片。其他单篇作品请开列作品目录,注明发表时间,报刊名称,作品名称、体裁、字数。
2.网络作品:请提供在全国主流原创文学网站上发表的不少于3万字的原创作品链接。申请者须拥有作品著作权,注明发表时间、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
3.个人文学作品集:经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查询核实为国家合法出版物优先考虑,自行编印未公开出版文学作品集(含电子版)供参考。合作出书应作出说明。
4.影视作品:请提供文学脚本和相应影像材料。
5.获奖情况:请提供所获县级及以上文学奖项、或有全国性影响的网络文学原创作品大赛获奖证书图片。
三、审批程序
1.县作协每半年审批一次新会员。
2.县作协随时接受入会申请。个人申请者及团体会员推荐上半年应于6月30日前、下半年应于12月31日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审批。
3.每年7月、次年1月,县作协常务理事会审批新会员,审批通过后予以公告,并按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入会事宜。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者可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来安县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
2.填报信息及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有抄袭、剽窃、造假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
3.入会申请未获批准者,再次申请须按照本办法重新申报。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强  手机:13635502658
附件:《来安县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
     来安县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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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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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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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
所属团体会员单位
入会时间
擅长文体
个 人简 历
[含发表、出版、获奖等情况
创 作 情 况
协会审批意见
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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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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