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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诉] 武集供销社违建是谁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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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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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5 21:19:4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1月份原武集供销社马群超遗孀褚东兰打报告申请在武集供销社房改房基础上翻建,当时是水口土地所刘所长(至今在任),由于该房屋是房改房,土地没有参加房改,武集供销社四名职工实名制联名上访,导致建房手续一直未有审批成功。(其中:该房屋在审批流程的时候,下了五间基础存在第三方纠纷。)
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房屋偷偷摸摸的盖起来了,在原有的基础上盖了4间二层,连厨房约400平方米,而且侵占武集供销社集体土地,在多次联名举报的情况下大规模超400平方米的违建,是谁给的权利?举报人多次上访,水口派出所,来安县城南派出所均有案底,水口土地所接到市长举报热线,水口土地所刘所长打电话给举报人,简单了解情况,没有和举报人见面,仅仅打了一个电话,语气生硬,让举报人在家多学习土地法。水口镇政府工作人员0550---2363613语气很不友善,简单的就打发回复了,不给举报人说话的机会,举报人说如果不认真对待处理,将会到滁州市上访,工作人员立即挂断电话。

请求相关部门深挖武集供销社房屋审批手续,揭开基层黑社会保护伞,还武集一方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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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2 08: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楼主啟園在来安论坛反映若干问题的回复

      楼主所反映的问题和席某某向县长和市长热线投诉问题大同小异,我们已经作了回复 。现就论坛上反映的问题调查回复如下:
      关于违规建房问题。 褚东兰在武集供销社有4间房改房,2010年1月申请翻建房屋,因申请材料不全未获批准。之后褚东兰将其中的2间房改房分别卖给刘金涛和刘金余2户。褚东兰于2012年10月、刘金涛和刘金余于2013年3月,经供销社同意后,分别向水口镇政府申请建房。经实地勘察,因房屋年久失修,部分墙体变形,屋面有的地方塌陷,存在安全隐患。2013年3月23日经水口镇第一批次建设例会研究,同意这3户翻建房屋。
关于工作人员态度问题。据了解,水口镇资源规划所刘所长和镇政府另外一名工作人员都是按规定回复的,这两个人回复都很专业、规范。至于回复内容没有让投诉人满意,这事另当别论。
      关于建房经济纠纷问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关于黑社会保护伞问题。如果投诉人有真凭实据,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水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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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9-8-16 08:26:3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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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9-8-16 09: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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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9-8-16 14: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独山供销社房改房不都建起来了,我家都卖了10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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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2 21:54:0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有房有安全隐患,翻建手续齐全,好象也不能超过原有房的面积吧?从报道中看,你翻建后的房子,超面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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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2 22:05:2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口镇镇政府能不能再回复一下,翻建后有没有超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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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3 01:24:4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来安各界网友,本人非常清楚此事件。比政府部门更加了解前因后果!因为本人是储东兰儿子,名叫刘涛!!!身份证号341122197912251414 户籍地98年迁入来安县新安镇新昌南路22号 。现将有关来龙去脉详细说明一下。不知道楼主过了这么多年还提此事用意何为!和姓席的什么关系,具体席什么本人忘记了,只知道此人在来安周边农村盖了很多房在卖!在来安青龙家开过一个叫席家饭店!!!大家也看到第三图此房屋标的非常清楚东西南北四方至什么位置!以及原先后院两间厨房。此房在99年通过国家**房改政策下买断的,这一点楼主所说的不合法是更具什么来判断的?可否回复说明一下???
   事情始于2009年下半年,当时本人在浙江温州打工,接到母亲电话说把老家的房子卖了,不太清楚合同内容,我说他能办到手续吗?我母亲说姓席的在来安县里有关系,已经在郊区盖了几栋卖了!所以本人抽时间赶回来一趟和姓席看了一下合同,大致内容是将4间门面房和后院以总价22万元卖给姓席开发,后院东西方向盖5间,门面房拆了一间用于进入后院,门面一楼三间,二楼三楼还是建四间。建建房手续由姓席本人办理,可是此人看本人母亲一个60多岁老人在家,既然在合同内注明前期一分钱不给的情况下,要本人母亲协助先把后院5间3层建好付10万元,剩余12万元待全部完工在付清。并且说一个月给600元让我母亲住其余的房间帮他看工地,我看过合同非常气愤,简直无耻至极,就和母亲说合同不能签,并且之后本人回温州打工!可是本人母亲非常固执,在我走后一个月即然把合同签了,并且已经把最南边一间拆了,后院5间地垄基础已下好,并且任何手续也没有办。这个时候原供销社的4位老职工上访反映,水口供销社以及土地执法部门非常负责任的赶到现场勒令停止施工,然后姓席本人又出馊主意叫我母亲在2010年1月10日打申请到供销社主任那里批复可以继续建房。(第二张图的原因)供销社主任回复说院内土地是集体的,我们只有使用权,没有开发权来拒绝审批,然后就出现第一章图最后一项待土地 城建部门办齐手续在建,当时我记得母亲去找土地所,他们说是供销社集体土地,要供销社同意才给办手续,两个部门互相推诿!其实我家当初要是到土地局过户办房产证就不会出现以上的问题了。但是在这里给大家插曲一下,我想请问供销社苏主任,在我们家之前武集供销社原办公楼后院那么多土地你怎么就卖给了武集街上一个原水口土地所所长的哥哥开发卖房的呢?他难道都办了证了吗?合法了吗?这里请相关部门能否调查一下。这件事就这样一直耽搁下来了,这个时候我原来的家后院的厨房和一些果树及拆了一间门面房已经成了废墟。我通知姓席之人抓紧办手续,因为合同里是他办手续的,我母亲协助提供房改协议以及公证处公证的遗嘱是真实的。但是此人一直不闻不问,把原来拆了门面只用砖头搭了2米高左右!把剩的建房材料放在剩余房间。一直拖了一年多,也没有办,这个时候已经到2012年了,本人已经33岁还没有结婚没有住房,这个时候我打电话和姓席之人协商要么在原来基础上建房,要么恢复原样,要么我自己处理,此人威胁我说让我赔他的地垄钱。天啦请问各位网友见过这样不要脸之人吗?帮我家搞成一片废墟耽误这么多时间还叫我赔他钱。我没有地方住没有结婚的房,一直在滁州租房住。(10年3月已经回到滁州工作)。我和他说把剩的东西拉走,他开始说不拉,我说偷了你自己负责,过了两天他就拉走了。后来我还后悔应该让他赔钱才拉走的,可我不是那样混社会不讲理的人,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认倒霉,况且他还是县城里面的人,又有钱,我们孤儿寡母的惹不起。一直到12年10月本人结婚租房住家里还是一片废墟。(还好老婆人好没有嫌弃)到13年年初我和母亲商量干脆卖给别人吧,因为没有稳定的住所一直不敢要小孩,我说不能在等姓席的了,这个时候我们还打电话通知了姓席之人问他要不要盖了,他说不盖了,那我说找别人了,这个时候又威胁我说试试看。后来如他所言,在找了很多人听说之前的事都不敢买我家的废墟建房。13年3月初我们遇到刘姓两人,我和母亲带着乞求的态度和很低的价格希望帮帮我们在原来基础上建房,就这样他们也说必须要我们把手续办了,没有办法,我拿不出钱来建房啊!而且这个时候原先拆了的那一面墙砖头就剩下一米多了,加上没有人打理,下雨刮风都很危险,况且是小学生上下学路过的地方,顽皮的要往上爬一下,这样太危险了。这个时候我把家里拍成照片打印出来然后到水口土地所以及供销社、城管执法队都去报备了,他们派人实地勘查了的确已经摇摇欲坠了!!!万一哪天小学生路过砸到了怎么办。我们又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在原基础上翻建,又接济我家实际困难情况就批复了。这里请问发帖之人你第二段所说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就偷偷摸摸盖起来的!你不知道原因调查清楚了在发帖啊!网络网站不是为你家建的,想胡说就胡说,想瞎说八道就瞎说八道的,盖房子能偷偷摸摸盖起来吗?还是你有经验盖过,可否告知一下???里面所说多次联名举报超大规模400平米,我家院子厨房加门面盖400平米叫超规模吗?再说了你测算过吗?一间长度10米宽度3米!一层30平方,两层60,四间也就240加厨房和隔热层也没有400平米 ,你没有学过数学吗?还是数学老师没有教好你。再有说说看和谁联名举报,什么时间联名举报的?能拿出证据吗???
  我在给大家说说帖子里所说的派出所案底到底怎么回事。即然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当我们房屋盖好以后,姓席本人找到刘姓要当初打地垄的钱,(那个时候他自己东西拉走,没有给我恢复院子,我是后来出钱请人来垫平的,然后刘姓之人才来建房的。)大家评评那个什么屌笼子用不到不说,还非常碍事。怎么能又这么不要脸呢,人家当然不给,找我更是不可能给的,就这样过不了多就,有一天忽然打电话给我说四间房的墙上面即然出现了房屋纠纷几个字,也不知道谁这么下三滥干这缺德的事,有纠纷到法院起诉啊,堂堂正正的做人不好非要做见不得人的事。我说把擦了,可过不了几天打电话给我说又有了!!!我们到派出所水口派出所报案,派出所问我们会是谁,思来想去怀疑是姓席的,可我们没有证据又不能像有些人能胡说八道,派出所说怀疑没有数据,没有办法只有又擦了,这个时候刘姓之人想到装了监控,呵呵果不其然,这个时候有两个**兮兮半夜三更偷偷摸摸又在墙面上喷字了。第二天一看监控还真是姓席的干的损事,然后他和老婆找到姓席在青龙街开的饭店然后好像用锁把饭店门锁上,他们就打起来到城南派出所处理的。城南派出所说打架在城南派出所处理 ,那个喷字的事是水口派出所管辖的。处理好打架事之后出来打电话给我一起到水口派出所报案,水口派出所打电话叫姓席的过来,来了也挺痛快就承认了,那我们可要球派出所处理,可又不是大事构不成犯罪,像这样的涂鸦墙必须是涂在国家文物保护的地方才算犯罪,没有办法派出所也只能调解,厚脸皮的既然开口还要三万赔偿,我去,那个时候我都无语了,各位网友应该怎么样想啊?就这样我说你去法院起诉吧,判多少赔多少!都没有理他就走了,我还等着他起诉呢?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不过听说我走之后刘姓之人好像给了他一万!这就是文章里提到两个派出所有案底的因果!!!为什么楼主不详细说明解释一下到派出所的原因呢?还有请发帖子只要把当初签定的合同发上来给大家看看就一目了然了,楼主可不要说没有合同了,你都即然把我母亲给你那几个人的上访回执单原件和购房协议复应件以及我母亲申请房屋改建的表留到现在,我想合同也应该还在吧!是不是这些年蹦跶着到法院起诉没有受理!又遇到现在政府一心为民服务态度改变好说话了,就得瑟到处胡乱打电话投诉举报!最后还搞的很深情大义说请相关部门深挖武集供销社房屋手续,黑社会保护伞,还武集一方净土!难道你嗅觉到武集的土不净了,武集黑社会猖獗了!!!你有证据吗?没有就诽谤!过去了这么多年,还把这事说出来,静说些胡说霸道的!现在恳请相关部门彻查此次帖子的真实性,不能冤枉我们政府部门的人 ,构成诽谤一定去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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