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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春节期间县城区部分机关 企事业单位免费对外开放停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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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9 08: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城管执法大队 于 2020-1-19 08:58 编辑

广大车主朋友们:
    春节期间,我县老城区车流量明显增大,车辆停放供需矛盾突出。为缓解老城区“停车难”问题,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让给广大市民及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度过一个文明、和谐、愉快的春节,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2020年春节期间老城区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免费开放停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
    2020年1月21日(腊月二十七)至1月30日(正月初六),每日早7:00至晚22:00时段。
    二、开放单位及地址
    1、塔山东路原县人社局
    2、塔山东路县委党校
    3、塔山东路(中央大街对面)来安三中
    4、塔山东路(白云商厦对面)永阳社区
    5、塔山西路(县税务局塔山路办公区对面)实验小学
    6、建阳南路(威尼斯花园南)县融媒体中心
    7、建阳南路(原交管大队)建阳社区
    8、建阳南路(城市花园北)滁州信息工程学校
    9、建阳中路县电信公司
    10、永阳西路来安五中
    11、永阳西路(来安五中斜对面)县卫计执法局
    12、城河南路(原供电公司)滁州东源来安分公司
    13、青龙街来安三小
    14、青龙街原县农业农村局
    三、开放要求
    1、开放单位合理规划内部停车区域,设置临时免费停车点指示标牌,安排人员做好相关车辆临时停放的管理工作,指挥车辆进出顺畅、停放有序,规范做好进出车辆登记工作。对不服从管理的停车人员,开放单位有权拒绝停车要求。
    2、开放单位规划的停车位仅供社会小型车辆临时停放。
    3、每日22:00后,临时免费停车点关闭,禁止车辆出入,原则上不再允许社会车辆驶入停放,22:00以前已进入免费停车点停放的车辆可继续停放。
    4、车主自行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免费开放单位不承担车辆事故损毁及车内物品被盗等所致的所有责任。
                             来安县文明委办公室
                             来安县城管执法局
                             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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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0-1-19 09: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便民措施,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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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1-19 11:15:0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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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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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1-20 07:16:1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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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20-1-20 15:19:1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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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 06:23:4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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