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招标公告信息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现对来安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czcg202003-116
2、项目名称:来安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3、项目单位: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1350万元
6、最高限价:1350万元,第一包:750万元,150 元/户(宗);第二包:600万元,150 元/户(宗);
7、标段(包别)划分:
一包:施官镇(约10000户)、水口镇(约10800户)、汊河镇(约8400户)、三城镇(约6900户)、大英镇(约3000户)、独山镇(约4700户)、雷官镇(约6200户),合计约50000户,具体以实际调查发生的宗地户数为准。(免费提供采购方指定范围内的约120平方公里,航摄优于0.1m分辨率正射影像图)
二包:张山镇(约5000户)、新安镇(约9100户)、半塔镇(14300户)、舜山镇(约7500户)、杨郢乡(约4100户),合计约40000户,具体以实际调查发生的宗地户数为准。(免费提供采购方指定范围内的约80平方公里,航摄优于0.1m分辨率正射影像图)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二个标包,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包,评审按包一至包二顺序依次进行,已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可以参加二包的评审,但不得作为二包的中标候选人】。
8、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9、项目基本概况:来安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乙级及以上测绘**(专业范围须同时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及交易文件发售办法
1、交易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3月23日 17 时至2020年4月15日09时00分(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交易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交易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交易文件等领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下载。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 4月15日 09时00分(注:距交易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不少于20日)
2、开标地点: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第 四 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4 月15日 09时00分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来安县新丰南路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
联 系 人:金国
电 话:0550-5623113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紫金城11幢一楼
联 系 人:郝松明
电 话:0550-3800889 18055011520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交易文件。
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12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无论投几个标包,只需缴纳此金额即可】
(二)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t银行转账, t保函【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
1.银行转账账户如下:
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1)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安支行
帐 号: 178228212691
(2) 户 名: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账 号: :1313060038000187356
(3) 户 名: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建阳路支行
账 号:34001737201052500766-4583;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来安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投标保证金”。
注: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2、保函(担保)递交要求:在开标现场将保函原件递交至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由招标人负责核实保函真伪(若采取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若提供投标保函,须将投标保函原件扫描成电子版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人负责核实保函真伪)。
十、其他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的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网址: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 ... ;categoryNum=004003。联系电话: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4009980000 2)、技术咨询:0550-3801701 3)、CA锁使用问题处理:400-880-4959 4)、CA锁办理问题处理: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3)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投标人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7)投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8)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9)根据目前信用管理现状和我市实际情况,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②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
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3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三、相关要求
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交易文件附件执行)。
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10)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
(12)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13)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特别提示:
2、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
4、投标所需材料可以选择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投标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招标交易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
6、请各投标人开标时,务必携带本项目加密投标文件所用CA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7、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
8、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后不强制要求投标人继续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自负。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评标结果。
特别说明:
本次招标首先在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完成2个乡镇试点:施官镇(13个行政村)、张山镇(9个行政村)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剩余乡镇是否开展、开展时间由采购方统一安排。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