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什么? “如果在街上问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为什么政府要设置档案机构,他多半会反问,”档案是什么,档案机构又是什么?”而在听了关于设置档案机构的意义的解释之后,他又多半会以”那不过是政府的又一种浪费罢了”作为回答。至于档案本身,几乎可以断言,他准会提出”为什么不把那些废物一烧了事”这样一个使交谈难于继续下去的问题。”这是美国著名档案学家谢伦伯格在《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一书中写过的一段话。随着社会发展和文化进步,今天这样的话题可能不会再有,但人们对于档案和档案工作的理解和认同程度还是不高,整个社会档案意识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 那么档案究竟是什么?它又是怎样产生的呢?在原始社会,当人们进行社会实践,需要表达和交流思想感情时,只能依靠语言。但语言既不能持久,也难以远传,这样,只能通过记忆来相互转告。这种“口耳相传”的传递方式为我们留下了各种远古时代的“传说”。然而,人们的记忆能力毕竟有限,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生活和生产上的需要,人们开始借助于某些实物来帮助记忆。最初古人创造了“结绳”和“契刻”的方法用来记事,辅助记忆。“结绳”就是在绳子上打结,用绳结的大小、多少等表示不同的含义。“古无文字,结绳为约,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契刻”就是在木头上刻出各种符号、标记、以表示不同的含意。这些“结绳”和“契刻”的符合虽然也能起到一定的备忘、信守和凭证的作用,但它们毕竟只能帮助人们回忆起某些备被忘却的记忆,而不能表达确切的、完整的、抽象的概念。因此,“结绳”和“契刻”还不能称之为档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文字,出现了私有制和国家。为了适应公务管理,交往联系的扩大和记载事物等各种需要,产生了比较有条理的公务文书。我国古代的典籍中就曾有类似的记录。唐朝张怀瓘在《书断》中写到:“大道衰而有书,利害萌而有契”。随着文书的产生和使用,也就形成了早期的档案和档案工作。 我国的档案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档案”一词的称谓,则是较晚才出现。在商代,档案叫“册”,甲骨文中就有“册”字,“册”字是连接简牍之象形字。周代叫“中”,“中”即官署之薄书。秦汉时则称作“典籍”。汉魏以后叫“文书”、“文案”,各种公文统称为“文书”,公文案卷叫做“文案”。唐宋以后叫“文卷”、“案卷”、“案牍”。文,是指法令条文;卷,是指书卷。唐代书为轴,一轴为一卷,法令文书称为“文卷”、“案卷”;官府的文书统称“案牍”。“档案”这个名词一直到明末清初才出现。清代的杨宾在《柳边纪略》中对档案一词作如下解释:“边外文字,多于书本,往来传递者曰牌子,以削木片若牌故也;存贮年久者曰档案,曰档子,以积累多,贯皮条挂壁若档故也,然今文字之书于纸者。亦呼为牌子、档子矣。”意思是说,满族入关以前,是用木片作为文字书写材料,传递完毕后,横竖成行挂在墙壁上,当时叫“牌子”、“档子”,档,即木架框格之意,一档为一架。满人入主中原,建立大清国后,改木片为纸质文件,但仍沿用过去习惯的称谓,也叫“档子”。而原来纸质文件的名称叫“案”,所以,就把办理完毕后保存起来的纸质文件称为“档案”。“档案”这词源出于此,并沿用至今。 可以这样说,档案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有史以来最早的文字信息记录,是社会发展中的第一代文献。它承载着记录历史,保存记忆,传播文明,弘扬传统文化的重任。 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档案内容更加丰富,形式也更加多样。2020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这样定义档案:“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无论怎样定义,其内在属性是不变的,就是档案是人们工作、生活中直接形成的原始记录。
|